5月1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京正式揭牌。作为我国新一轮金融监管领域机构改革的重要一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成立不仅意味着5年的银保监会时期成为历史,还标志着我国的金融统一监管新格局的到来。
而这对于保险业这个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来说,更是有着重大而非凡的意义。从早期的人民银行,到“一行三会”体系下,保监会专职负责保险业监督管理的分业监管格局;再从银监会、保监会合并为银保监会,统一监管局面初步形成,到如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正式成立,监管主体的变迁背后,既有着国内保险市场从培育到高质量发展不同阶段下的不同特点,也是在我国社会经济不断走向新历史时期过程中,监管思路及管理导向的演变。
可以确定的是,市场新的环境与要求、新消费主体的崛起,加上新监管环境下对于顶层的设计与大方向的指导,势必也将为正处于深度转型的保险业揭开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这既是历史的规律与走势,也将是这个时代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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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urance Today-
回看分业监管:
正当其时,推动市场培育走向高速成长
自保险业复业后,随着国内金融业迅速发展,金融在国民经济中宏观调控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也在不断显现,而处于建构与培育期的保险市场也在探索中蓄势待发,这也成为当时我国分业监管格局形成的环境背景。
在国际上,自20世纪70年代延续而来的对经济效率的重视,相对松弛的金融监管环境下,安全与效率被摆在等同地位,使得分业监管在发达国家成为主导性监管模式。
1993年底,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和银行业实行分业经营,并出台了相应的金融监管法律。该政策的推出,恰恰处于国内加大对外开放,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的时代窗口,急需进一步培育和完善保险市场,建立与资本市场发展程度相匹配的市场化保险机制与保险监管体系,逐步完成保险主体从国资向民营资本和海外资本的开放。分业监管和当时的保险市场的培育阶段紧密结合。
1998年,保监会正式成立,对于培育并促进国内保险市场发展完善,统一保险监管职能,加强保险监管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险的大规模市场体系也得以在这一时期建立,不仅在本世纪初,保险业率先实现对外开放,而且在新保险机构不断成立的情况下,各地省级机构纷纷设立,使得保险业初现繁荣,还先后放行了上千家中介机构和保险公司牌照,丰富了市场组织形态,提升了市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