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重疾险新定义的修订,已停止面向社会的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从去年开始,很多保险同业都趁机蹭了一波热潮。这其中“炒停售”自然是主流:
传播“新版重疾险四降一限两不保”
“甲状腺癌今后不赔全额”
“7月1日之前再没买就亏了”等言论,
很多不明就里的消费者也盲目跟风,当了一波韭菜。
说到底,这件事之所以能够成为业内被持续关注的重点,甚至长期占据保险圈顶级流量的原因,就在于大家最关注的那个核心点:
什么时候买?是现在还是等新定义实施后的那波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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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疾险定义可能会有哪些变化?
1、新增3种重大疾病
除了新增了3种轻症疾病,还增加了3种重大疾病重疾由25种增加到28种:增加了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和严重溃疡性结肠炎这3种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扩大给了重疾多一份保障。
2、新增3种轻症疾病
新规中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
增加的3种轻症疾病为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和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这三种疾病都是必保疾病。
另外,对轻症疾病的赔付额度重新做了限制,由第二版轻症疾病赔付额度的20%增加至30%,进一步提升了轻症保障水平。
3、4病种理赔更紧,6病种变松
有人用“重疾定义收紧,与赔付条件放宽同步进行”形容新规下的重疾险:重疾定义收紧,回归了重疾的初衷,即病情严重、治疗花费巨大的疾病才能被称为重疾,更有利于保险公司,而赔付条件的放宽,则对消费者更有利。
但具体还是要看病种。
对比新旧定义,有4种疾病的赔付条件更紧,6种疾病赔付偏松,5种疾病的赔付条件有紧也有松,10种疾病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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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代表性的是:
趋严-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
放宽-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和冠状动脉搭桥术等;
其他病种要么持平、量化指标,要么变宽松了。
重疾险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使未来的保险理赔会更加清晰,流程也会更快,理赔纠纷会越来越少。
4、原位癌未必不赔
此前的修正稿中曾把原位癌从轻症划分出去了,变成无法赔付病种,既不是重疾,也不是轻症。
很多人由此担心原位癌以后是否就不赔了?别着急,在第二版意见稿中借鉴了英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验后,本次修订暂不纳入原位癌,但允许保险公司在轻症中,自行加入原位癌。
所以未来原位癌可能还会在,但会以另外的某种形式出现。当然也要看清产品保障责任中是否有原位癌这一项,免得日后打麻烦。
二、新重疾规范的出台,还存在哪些问题
1、旧保单发生理赔怎么办?
对于新规生效后,理赔是以时间为依据新老划分,还是根据现状进行情势变更,还存在一定争议,比如:
在旧保单中,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都要求实施开胸手术才能赔,但新保单只需要切开心包或切开心脏即可,因为在医疗实务中,微创手术已经成为主流治疗方案。
未来,如果旧保单按照旧定义,是否意味着这类手术只要不开胸,保险公司仍旧可以不赔?
但是,根据2019年12月实施的《新健康险管理办法》的第23条:
“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也就是说,此条表明,当旧保单以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确诊疾病了,保险公司也不得拒赔。
又如备受关注的甲状腺癌,在旧定义下,甲状腺癌并未在重疾险责任中除外,新规下,甲状腺癌I期或更轻分期归为轻症,赔付不高于保额30%。
未来,如果旧保单客户要求按照旧定义全额赔付,保险公司是否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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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次并不是重疾险第一次面临新旧规则衔接的问题,历史上曾出现过“从宽赔付”:
2007年,首版重大疾病保险定义及使用规范出台时,也面临着类似的过渡问题。当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表示,对新老保单过渡问题不会制定具体细则,由各家保险公司与消费者协商解决;
2007版重疾定义下发后,信诚人寿(现中信保诚人寿)、中意人寿、合众人寿和人保寿险4家保险公司做出了“从宽赔付”的承诺,对外表示重大疾病保险老保单理赔将采取“从宽”原则。
所以,此次在新规之前投保的客户,也不必太过担心。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新规还是要求保险公司按照“旧保单遵照旧合同约定”原则来进行赔付。
2、新旧产品过渡期怎么安排?
因为重大疾病定义修订影响较大,本次修订后,新产品需要重新定价和设计,包括产品定价、病种设置和病种定义等,都要做较大调整,需要一定的时间,关于新旧产品过渡期的安排,将出台过渡期方案。
过渡期间老定义下的重疾产品可继续销售,以做好重疾定义在产品端的切换,想买旧产品的客户不要错过此次机会。
3、投保建议
从4月份开始,各家重疾险就纷纷“炒停售”,导致很多消费者匆匆忙忙地买了不适合自己的保险。
对此,首先大家要冷静对待停售炒作,千万不要被目前一些渠道“炒停售”的行为所引导,不能因为便宜了或者规则改变了而盲目购买,而是要从自己的需求出发。
但不能否认的是,一些经典的老产品在未来市场上也许真的会消失。
比如,现在的重疾产品只要确诊是甲状腺癌,就可以按照重大疾病保额赔付,而新规下,甲状腺癌I期或更轻分期归为轻症,赔付不高于保额30%。之前能拿到50万的理赔金,以后只能按轻症拿到15万了。
再比如,旧规下的重疾产品对急性心梗和终末期肾病理赔更松、轻度恶性肿瘤能保原位癌。所以,在意这些相关赔付的最好还是在新规实施之前买足保障。
当然,如果大家觉得新规后重疾险价格会下降,到时候再买也来的及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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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开只能说,未来重疾险有一定的降价空间,但不会大幅下降:
一是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型公司开发的重疾险价格已经很低,新规下的重疾发生率虽然较老定义会有一定的下降,但价格下调的空间还是很有限的;
二是由于过去甲状腺恶性肿瘤发生率的快速上升,新规的修改可以缓解未来保险公司可能因为重疾赔付率快速提高带来的压力,但不会大幅影响现在的价格。
对于还没有保障的朋友,无论是新规还是旧规,建议一定要尽快购买,不要仗着自己年轻觉得疾病离自己很远。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千万不要等到出险了才后悔当初没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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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管未来重疾条款怎么变,保险都是刚需。保险和买房子一样,选哪一栋房子好呢?靠近地铁的没学区,有学区的离商业圈远,想买便宜的只能选郊区或老房子,永远没有十全十美,重要的是抓住自己的核心需求。
保险一直在更新,楼盘也一直再更新,买了就买了,等等就贵了。
而对于已经购买保障的朋友,想再加保的,可以先观望,慢慢选更好的产品,像楼市一样找到市场最平稳的时候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