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公司会不会倒闭?
不会。《保险法》第85、88条有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消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2: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范围?
银行存款和协议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买卖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国债回购和中央银行票据、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3:为何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单中签名?
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在订立时必须得到被保险人的同意。所有以上的规定均须在投保单中予以体现,而体现的标志就在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投保单中的亲笔签字。
4:当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而投保人不是被保险人的父母时,应该怎么进行投保?
当投保人不是被保险人的父母,而是其祖父母、舅舅、阿姨等人时,要求法定监护人(即被保险人的父母)一定要在投保单法定监护人签名栏签名;同时要求受益人必须是被保险人父母或法定继承人。如以上两项有一项不同与上述要求,即不可以该种形式投保。
5:投保时可以使用什么样的银行账户?
用于缴费和退费的银行账户,其持有人只能是投保人本人。
6:红利的分配是如何决定的?
公司将根据分红产品当年的经营状况,计算出可用于红利分配的可分配盈余,董事会将根据当前市场的竞争形势和公司长远发展的目标,在符合国家监管机构的法律要求下,最后制定分红的方案并向客户宣布。每年分红业务的财务状况将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监督,分红的方案也将报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备案。
7:分红险失效状态是否产生红利?若中途退保,红利如何给付?
失效状态下的保单不产生红利,并且累积红利部分也不计息。如果没有经过一个保单周年就退保,那经过的不满一周年的时间是没有红利产生的。但已经分到的红利是按累积生息到天计算利息。
8:保单贷款期间是否有红利?
有。
9:如何才能了解自己保单的红利状况?
公司会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邮寄周年信给客户,在周年信上书面通知当年度的红利状况。
10:如何领取红利?
红利的领取方式有:现金领取、累积生息两种。若领取可选择转帐授权和现金2种方式。公司还将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领取方式的更改服务。
11: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如何通知公司?
应首先报案。我公司的条款规定应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卡用户请在3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有关权利人应承担由于通知延迟致使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若因未能及时报案而导致相关证据灭失,事故性质无法认定的,将有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12:报案有哪些途径?
目前的报案途径有如下三种:
1)电话报案:所投保保险公司客服电话;
2)到公司柜面报案;
3)通知代理人,委托其至公司报案。
13:报案时要说明什么内容?
客户姓名、保险合同号码、出险日期、出险地点、出险原因(大概的经过)、目前状况(就诊、住院、身故、残疾等)报案人姓名、与被保人关系、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最好是白天的,方便公司和其联系)。
14:若在外地或国外发生事故,能否申请理赔?
可以申请。但客户若有就诊住院则必须在符合条款约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外地仍为二级及以上医院,国外由于不像国内有医院等级的制度,所以建议为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
15: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和意外住院费用补偿保险,对于在非中国大陆地区发生的意外事故进行如何赔付(属于保险范围)?
客户在当地公立性综合医院就诊,公司实际操作的时候会先将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按照条款在保额范围之内进行赔付。
16:请问地段医院,卫生院意外伤害门急诊或住院能否赔付?
按条款约定应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就诊。而上述医院都未达到条款所约定的医院等级,所以都不能赔付。请务必到二级或以上医院就诊住院治疗。
但若出险地当地有定点医院,请至当地的定点医院就诊。若遇急救疾病或突发意外需就近治疗的可暂不受定点医院限制,但需在48小时内通知本公司知晓,并在病情稳定后(3日内)立即转到公司指定医院。除急救客户和突发意外客户外,在非指定的定点医院就医,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许可,本公司将不承担医疗类保险金给付责任。
17:全残的标准?
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多项者:
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6)所有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8)久完全的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
18:申请理赔的时限?
人寿险的被保人或受益人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人寿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人或受益人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可以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19:被保人能否变更,为什么?
在个人寿险业务中,被保险人是不能变更的,因为每一个被保险人都是一个单独的,唯一的保险标的,公司承保时是根据特定的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情况来衡量确定的,所以人寿保险合同的标的是不能发生变更的。
20:客户的联系方式如地址、邮编、电话发生变动应如何办理变更?
客户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动,请及时通知公司进行变更,以便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客户可以通过:
1)联系您的代理人,委托其办理变更;
2)寄信、传真至公司客服中心,提供保险合同号码、投保人姓名、新的联系方式,并由投保人签名确认;
3)填写公司各类信件中随附的地址变更回执并邮寄回公司客服中心;
4)亲自至公司填写保全变更申请单办理;
5)由投保人本人拨打所投保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办理变更。
21:什么是保单的现金价值?
保单的现金价值又称为“解约退还金”,是指寿险合同在发生解约或退保时可以返还的金额。保单现金价值的确定是经过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并不是公司的随意行为。
22:保单遗失了怎么办?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保险合同丢失或损毁,投保人可随时提出申请补发。在办理保险合同补发时须提供投保人身份证原件,填写保全变更申请单,公司根据原保险合同的内容重新打印保险合同,并收取保险合同工本费。
23:什么叫犹豫期?
“犹豫期”又叫“冷静期”,是保险公司为了使客户有充分的时间考虑所购买的险种是否适合自己,以防客户一时冲动购买保险而设定的反悔期。
“犹豫期”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起10日内的这段时间
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除扣除工本费、保险公司已支付的体检费外,将退还全部保费。
24:什么是保单失效?
保单失效是指投保人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续期保费,到宽限期(每张保单均有60天的缴费宽限期)最后一日仍未将保费交齐,而使保单暂时失去效力,保单失效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可在保单暂时失效日起两年内到保险公司申请复效,否则,保单将永久失效。
25:失效日从何时算起?
如果客户在宽限期内未交费,则该保单从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例如:续期缴费日为2004年12月5日,条款规定宽限期60天,失效日为:2005年2月3日。
26:满期生存金如何领取?
满期后公司会先寄发满期通知信,申请资格人为生存受益人,
应备材料为: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缴费凭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如以转帐方式领取,需提供生存受益人本人的结算帐户。
27:是否可以选择生存金的领取方式?
可以,但只针对条款中注明可以以年金方式领取的险种。客户可以在满期时根据公司的年金转换条款进行选择,年金方式领取只针对于满期生存金。
28:红利的领取方式是否可以变更?
可以变更,现金领取方式的可以不领,但是没有利息。累积生息方式的改为现金领取的,原已有红利继续累积生息,直到保单满期或者被保人身故才可以领取。
29:如何办理退保手续?
退保由投保人提出,准备:保险合同,投保人身份证原件、最后一期缴费凭证。若委托他人,还需要投保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