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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条有关意外险的冷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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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条有关意外险的冷知识

    一、混淆概念
    很多人以为买了意外险,只要是出了意外,无论大小都能赔。这个想法其实跟“我有社保了”,以为社保是万能的想法类似。当然,我们不会去追究他们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但不可忽略的是,商业保险的概念混淆往往是由销售人员的不专业以及大量存在的主观误导造成。意外险,通常指的是意外伤害保险,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叫做意外。主要是赔付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以及伤残,类似于重大疾病保险,用于弥补重大事故后造成的各方面损失。所有的意外险产品都是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及中国法医学会于2013年6月8日颁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来赔付,无一例外。该标准根据受伤程度将伤残划分为10个等级,1级为最严重(身故、全残为1级),10级为最轻微。理赔时需要被保险人经过伤残评级后才能获得理赔。
 
    假设伤残等级为8级,保额为100万,理赔金为100万x30%=30万。意外险为典型的高杠杆产品,一般建议购买一年期短期意外即可。
 
    意外医疗险,主要是补偿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一般包括门急诊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以及重症监护室费用等等,报销费用以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为限。在保险期间内,只要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限额,可以多次理赔。一般建议购买带有医疗责任的综合意外即可。
 
    二、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通俗的讲就是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的条款。一般免责条款包括吸毒酒驾、打架斗殴、无证驾驶、军事冲突、核爆炸等等。很多人买完保险之后并不关注免责条款,其实免责条款是合同构成的重要部分,务必做到心中有数。
 
    关于意外险免责的几个冷门知识:
 
    中暑
 
    夏天高温容易造成中暑,中暑是与患者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有关的疾病,通常伴发热射病。所以中暑一般是属于意外险免责条款,如果因中暑产生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
 
    妊娠、流产、分娩
 
    一般妊娠期的女性意外风险系数非常高,大多数产品都会将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如果担心妊娠期的女性发生意外的话,一方面要小心照顾,一方面可以购买母婴综合保险。
 
    猝死
 
    猝死往往与过劳死联系在一起。一般是指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发死亡,心脑血管疾病通常是猝死的主要原因。我国平均每分钟有3-4人发生猝死。
 
    手术意外
 
    手术意外免责其实不难理解,因为我们很清楚任何手术都存在风险,是可预见的。如果我们愿意接受手术,也就代表我们接受手术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不符合意外险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的定义。
 
    个体食物中毒
 
    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发生食物中毒症状,则视为意外事故,可以赔付。但如果只是一个人食物中毒,则视为个案,列为免责。这么做主要是为了排除因个人体质关系所引起的疾病反应。
 
    高风险运动
 
    潜水、跳伞、攀岩、蹦极、赛马、赛车、特技表演等高风险运动一般也被列为免责条款。而一些高危险职业一般需要购买一些特殊的意外险。
 
    高原反应
 
    高原反应又叫做高原病、高山病,低氧可能导致器官损害。因为高原反应同样属于可预见的,所以因高原反应导致的意外同样不符合意外险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的定义。
 
    有人会说保险公司太坑,这不赔,那不赔。那么假设以上这些情况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大量喜欢贪便宜、钻空子的客户出现逆选择的情况,对应的保费就会大幅度提高。短期看好像免责少了,保障全了,但长远来看却损害了更大一批普通客户的利益。
 
    类似的就像高端医疗险从国外刚进入国内市场时,是针对在华的外国人设计的保险,之后面对国内高净值客户开放后,出现了大量“伪高端”客户的逆选择以及过度医疗的问题,最终导致后续保费越来越高的,条款也越来越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