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如实告知
在大部分理赔纠纷的案例中,很多人都是在投保第一步栽了跟头:健康告知部分没有如实告知。
2013年Z小姐为自己的丈夫买了一份重疾险。四年后,丈夫在某次公司的体检中发现身体异常,后确诊为肝癌。
Z小姐拿着保单去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保险公司受理调查后,拒绝了该申请,原因是投保时健康告知未如实告知。
原来,Z小姐的丈夫在投保前就已经是乙肝患者,但Z小姐并不知情。提交法院申诉后,法院最后判定Z小姐在投保时,未调查清自己丈夫的身体情况,存在过失,驳回了她的上诉。
可见,无论是给自己买保险,还是给亲人买,都要履行如实告知的原则。否则所购保单就没有保障作用,出险后很可能“人财两失”。
这里要注意一点:一些医生说“没事”的小毛病,很可能是保险公司在意的。如果我们没有告知,在未来理赔的时候很可能会因此被拒。
2、不了解保险条款
在管家咨询的过程中,发现不少朋友买了保险都不知道自己的保险到底保什么,更别说仔细看看条款了。不少的理赔纠纷案件就由此产生。
这里涵盖了很多种的理赔纠纷的情况,管家就提出两种最常见的情况:
①等待期出险
在购买医疗险、重疾险等险种时,可以看到保险条款中会设置等待期。一般来说,等待期出险,保险是不赔的。(这是为了防止骗保事件)
在2018年5月时,小明买了一年期的百万医疗险,保额600万元。2019年3月,小明确诊肺腺癌早期,住院治疗,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却被拒赔了。
拒赔的理由是就诊时间在等待期30天内。原来,小明在2018年6月体检的时候,发现肺结节,正好是等待期内。
不了解等待期出险规则,也不了解肺结节属于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的部分,最终导致小明花钱买了份无效的保单。
②不符合意外情况
意外险的理赔也经常会出现纠纷,最大的争议就是搞不清楚意外的判断标准。要知道,有些我们认为是意外的事故,保险并不能赔。
小李是互联网公司的一名程序员,由于生活作息不大规律,心脏一直不好。2018年2月,小李买了份50万保额的意外险。
2019年1月,小李在上班的路上不慎摔倒,送入医院后宣布死亡,家属请求赔偿时,却被拒赔了。
大家心里可能会有疑问:小李明明是因为意外摔倒死亡,为什么意外险不赔呢?
其实是因为,医院的死亡证明上诊断小李为:心源性猝死,不属于意外范畴,所以意外险不赔。
要知道,意外伤害认定的标准是:意外发生的、外来原因造成的、突然发生的。只要不符合这个标准的,意外险都不赔。
像我们熟知的跑步猝死、高原反应、食物中毒等情况都不属于意外。
1、学习保险知识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想要避免理赔纠纷,首先要多了解一些保险知识。懂得保险知识不仅对我们理赔有很大帮助,也能够帮我们选对保险。
2、明确不确定因素
不少朋友买保险时都是想当然,没有认真查看保险合同上的具体条款。像很多人都以为年金险的利率就是代理人演示的最高收益,其实条款中保底利率才是我们一定会得到的收益。
3、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是投保时要做的第一件事,管家也多次强调它的重要性。像很多朋友产生误解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以为是未如实告知,两年以后出险,保险公司还是会承担赔偿责任。
但事实是如果被保人故意欺瞒,构成保险欺诈,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不会起作用的。
4、明确受益人
像购买含身故保障的保险,最好明确受益人,这样可以避免很多纠纷,让理赔更快进行。
发生理赔纠纷时,我们可以通过协商、诉讼、投诉和仲裁四种方式来解决。
1、协商
收到拒赔通知书后,我们要第一时间和保险公司沟通协商。先了解拒赔原因,分清楚双方的责任。
如果我们有足够的证据来反驳拒赔的理由,保险公司一般就会承担责任。
2、诉讼
如果第一步协商不成,那么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我国现行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与其他诉讼案一样,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
这里要注意的是:采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时,需要的材料很繁琐,时间也会比较久。
3、投诉
除了诉讼的方式,我们还可以选择向保监会投诉,解决纠纷。只要消费者的投诉内容是合理有效的,保监会就会责令保险公司进行反馈处理。
4、仲裁
如果以上方式还是无法解决,最后可以通过双方认可的仲裁处理。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这就意味着:消费者只有一次机会处理纠纷,选择仲裁就代表放弃了其他维权途径,而且结果也未必会更利于消费者。
这里需要多说一句:有时,保险公司会考虑到维护公司声誉、挽留信誉较好的客户等因素,选择通融赔付。(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依然会赔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
虽然今天和大家说的是关于理赔纠纷的问题,但归根结底发现还是投保的问题。如果我们在投保时,不先了解清楚,后续理赔就会有一系列的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