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补贴保险是现在非常受欢迎的保险,对于这一保险我们需要了解的就是医疗补贴保险即当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时,保险公司为收入保障保险提供赔偿。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时,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标准赔偿收入损失或提供住院补助。
医疗补偿保险也是我们非常受欢迎的保险之一,我们需要了解的就是它即根据意外事故或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按约定费率支付保险费的医疗保险。最常见的保险类型是住院和手术费用的报销保险,还有一些门诊和急诊费用的报销保险。
账户型终身医疗险是近两年兴起的,投保后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如10年、20年)每年缴纳固定的保费,相当于为自己开了一个终身医疗基金账户。日后只要因生病或意外住院治疗,即可从这一账户中得到医疗津贴,直至终身。
重大疾病保险,即以疾病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只要被保险人确认患了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已经发生医疗费用,也不管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约定额度的补偿。
由于通过个人医保账户和社保统筹部分,每年大约有70%的医疗费用都可以由社保报销,这部分消费者投保时可优先考虑医疗补贴型保险,借此弥补生病请假带来的收入损失和自己支付的部分医疗费。
其次是医疗报销型保险中的意外医疗保险,一般是附加在意外伤害保险之后。意外医疗保险费率较低,且能够报销意外门急诊的医疗费用。
接下来可考虑账户型终身医疗险,这种保险费率相对较高。但由于是终身保障,亦可视作退休后养老理财储备。
在预算比较充裕的基础之上,可再考虑重大疾病保险。由于目前我国重大疾病险的相关条款尚存争议,因此不妨购买每年续保、消费型的大病险。对于长期、返还型的大病险,可暂持观望态度。
对于无社保者而言,考虑的优先顺序应该有所变化。首先是医疗报销型保险,包括意外和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型险种,可支付掉大多数一般意外或疾病的住院和手术费用;其次是重大疾病保险,对发生重大、灾难性的疾病起到保障作用;接下来则是医疗补贴型保险和账户型终身医疗险。
目前,市面上的商业医疗保险有费用型和补贴型两种。
费用型保险的主要特点是保户在社保报销后,保险公司只能按照保险补偿原则,补足保户所有花销的差额。如李先生投保1万元的费用型医疗险,住院花了9000多元,按条款,他本应得到保险公司约7000元赔付。但由于社保报销了5000多元,保险公司最终只能赔付不足4000元。保险专家提醒市民,未参加社保或社保严重不足的市民才适合购买费用型保险。值得注意的是,费用型医疗保险产品除了有一定支付比例的限制(如有的保险公司会赔付其中85%的费用)外,对床位费、药费等各个小项目,都有一个最高的限额,每次只有在限额以内才可以赔付。
补贴型医疗险的主要特点是保户因一般的疾病住院时,能根据住院的天数获得住院日额保险金。但是,保险公司在实际给付天数上的限制是较为严格的。投保一些补贴型医疗险,短时日的住院是得不到任何赔付的。如有的产品规定,保户每次因疾病住院,保险公司从第四天起,才开始按住院天数每份每天给付100元的补贴。而投保另一些补贴型医疗险,则是较为频繁地住院得不到相应的赔付。如有的产品规定,每保险年度的给付天数以180天为限,超过此天数以上的住院费用则得不到赔付。
补充条款主要有三点,接下来我们就对这三点进行具体的介绍,首先一是取消特殊疾病结算限额内的费用,取消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和特殊检验项目。市医疗保险部门体检部门负责人解释说,我们通常使用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类,根据以往的方法,享受特殊疾病门诊的患者应支付自己医疗费用的5%至20%。在医院或零售药店购买乙级药品并进行专项检查时,可报销剩余医疗费用的80%。现在,目录中的B类药品可以直接报销80%。
其次,如果患者在有效期内因疾病住院,享受特殊疾病门诊服务的患者出院后不需要重新申请。过去,如果这些患者因病情加重而住院,特殊疾病门诊的治疗将终止。出院后,患者需要重新申请相关资料,否则不能继续享受特殊门诊治疗。新政策实施后,患者可以避免来回奔波。负责人表示,新规定实施后,出院后15天结算,特殊疾病门诊的治疗将自动恢复。
三是考虑到大量的心血管病例,原属于C类疾病的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CAHD)调整为B类,即该病患者的应用从每年一次延长到每两年一次。但是,今年元旦前申报的有效期仍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