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养老、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一样,都属社会保险的一个基本险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进一步确定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范围和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内容介绍
1、如何参保缴费
职工参保由用人单位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的缴费率为上年度职工应发工资总额的8%;职工个人缴费率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
2、个人账户标准
职工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额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费用按不同比例计入个人账户,4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缴纳工资的1%划入;45岁以上(含45岁)职工按本人缴纳工资的2%划入;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基本养老或退休费的4.5%划入。“起付标准”和“最高自付限额”。
起付标准按不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一类(区级)300元;二类(市级)600元;三类(省级)900元;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在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5%、90%、85%;对于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7%、95%、93%。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年度累计为6万元。
3、门诊规定病种的范围及办理手续
1.恶性肿瘤;2.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3.异体器官移植;4.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5.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6.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7.心肌梗塞型冠心病;8.高血压病Ⅲ期;9.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10.类风湿性关节炎;11.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12.结核病;13.精神分裂症;14.再生障碍性贫血;15.系统性红斑狼疮:16.帕金森氏病;17.肺间质纤维化;18.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9.甲状腺功能亢进;20.强直性脊柱炎;21.丙肝;22.血友病。对患有多种慢性病的患者,可同时申报两个门诊规定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