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口头常说的还本重疾险即返还型重疾险,顾名思义,是指在投保期限中如果没有出现理赔所发生的事项,保险公司将会足额返还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缴纳的保费。比起消费型重疾险,这种能够返还保险费用的形式表面上无疑会有更加强大的吸引力。所以这种保险一经推出就引发了各路人马的追逐,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却渐渐地转变了态度。
返还型重疾险真的只有满期才能回本嘛?
返还型保险实际上是在人们进行投保之前为人们画了一张巨大的饼,给人们一种很“优惠的”心理暗示。但是经历了时间的考验之后,人们发现了,返还型重疾险并不是十分优惠。人们分得到赔付与满期得到补偿款两种情况进行讨论。如果人们发生赔付事项,也就是说人们会在期满之前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那样的话人们不仅会收回本来投保时的费用,还会提前获得赔偿款;如果人们等到期满也没有发生事项,直接在期满后获得了补偿,也就是期满才能回本。
期满还款模式对于社会有什么影响?
从社会整体角度看,满期还本这种方式能够提高整体社会的货币流动性,促进社会资金融通。社会上很多家庭往往会选择持有现金或者购买一些风险极低的理财产品,以防止自己财物损失。但是,从整个社会角度来看,将货币都储存起来的经济效益十分低下,并没有产生很大的货币增值作用。然而,推出返还型保险之后,由于其保费是普通险种的数倍之多,其吸纳的社会资金相对要多,资金的流动口径变大,不仅仅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更有利于支援国家重点建设。
提前还本并不是人们选择还本性重疾险的理由
从社会上个体心理角度看,大多数自然人、法人都是“风险厌恶者”。很多人希望得到人生保障的同时,还希望不要花费更多的成本去购买相对应保险。因此,返还型保险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十分优良的选择。人们往往偏好于相信在自己身上不会发生使得保险事项得到赔付的事项,并不喜欢花费更多成本购买保险,但是却又并不能够完全放心。因此,返还型保险这种,在赔付事项没有发生之后就能够获得曾经花费成本的模式,更加符合现代人们风险厌恶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