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猝死
猝死跟意外伤害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一种是内因性的,一种是外因性的;前者是疾病引发的,后者是非疾病导致的。根据医学上的解释,猝死是由疾病引起的,不属于意外伤害。因此不给予理赔。
2、摔倒身故
一个身体正常的人,摔倒后不会引起身故,如果摔倒后身故了,肯定是因为疾病,而摔倒只是诱因,并不构成决定性作用。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的依据。举个例子说,一位老人无意中摔倒,导致心脏病发作造成的死亡,这种事不属于意外伤害险。
3、个体食物中毒
一般情况下,个体食物中毒不给予理赔,如果是群体食物中毒(3人或3人以上),才会给予理赔。
4、高原反应引起的身故
由于高原反应引起的身故,保险公司拒绝赔付。高原反应一般不会导致死亡,除非治疗不及时。高原反应其实是可以避免的,不符合意外险对于意外事故的定义。
5、高风险运动
很多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条款将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无数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列为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