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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出借帐户,首创证券一营业部负责人遭认定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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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出借帐户,首创证券一营业部负责人遭认定不适当人选

近日,福建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傅宁辉因在任首创证券福州长乐路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决定书显示,经查,傅宁辉在担任首创证券福州长乐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未落实证监会关于账户实名制的监管要求,违规介绍他人出借证券账户开展委托理财,先后4次实名签署书面承诺函,对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并实际赔偿他人证券买卖的部分损失。

以上行为有相关书面材料、谈话笔录、银行转账流水等证据证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88号,以下简称《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四条和《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第(九)项规定,因此依照中国证监会《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五十三条第(八)项和《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认定傅宁辉为不适当人选,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中证协官网显示,傅宁辉2017年1月9日入职首创证券,执业岗位为一般证券业务,已于2019年10月8日离职,目前在业内未担任职务。

去年曾遭暂停债券自营业务三个月

官网显示,首创证券成立于2000年,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证券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46,000万元人民币,现有股东包括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等。

公开资料显示,刚刚过去的2020年,首创证券曾因相关违规收到过暂停债券自营业务3个月的重罚。2020年6月11日,证监会官网公告称,首创证券曾因对债券交易的管控不足,在交易员和银行账户信息空白的情况下完成部分债券交易的审批流程,对交易对手方等要素的管理流于形式;尚未建立现券交易的交易对手白名单及额度管理制度两项违规被暂停债券自营业务3个月。同时时任首创证券分管固定收益事业部高管兼部门负责人被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另外,2019年首创证券就曾有过营业部负责人违规出借帐户遭认定不适当人选的先例。2019年2月27日,首创证券杭州文二路营业部负责人金炜棋因在工作中未能恪守诚信、勤勉尽责,违规为其他证券公司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以及出借证券账户提供中介或其他便利,并在浙江证监局核查上述事项过程中向证监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