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进入老年后,一旦身体状况不好,不能自理,就需要家人照顾,这会导致一人残疾,整个家庭失衡的状态。长期护理保险的出现大大减轻了残疾人和家庭的经济负担,那么有没有可能依靠长期护理保险解决一切问题?小编今天就给大家分析一下长期护理保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期护理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为晚年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承担市场看护费用的残疾老年人开设的一项新的基本社会保险计划。很多人也形象地把它称为社保“第六险”。
简单介绍一下失能:保险中的“失能”,指的是“自主生活能力永久完全丧失”。通常定义是:疾病首次确诊天后仍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主要是以下六项:(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指导意见》来看,对符合规定的护理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这就意味着,失能老人享受长期护理险后,个人或家庭最多只需要花30元,就能买到100元才能享受的服务。需要说明一下:《指导意见》所提及的基金支付70%仅为建议,各个试点地区实际执行的基金支付比例各有不同。
看到这一点,一些朋友产生了怀疑:医疗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相比差别似乎不大,那么护理保险生存的必要性是什么?它可以弥补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长期保障的不足。医疗保险主要解决医疗费、药品费等医疗费用问题,护理保险主要解决康复期的生活费和减收问题。治疗后,仍需长期护理,这是未来需要支付的潜在费用,长期护理保险解决了这一长期费用的经济压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