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8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去年,我区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养老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推进建筑业和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专项扩面行动,引导未参保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牧民、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保,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785.9万人、276.5万人、336万人,均提前完成国家下达年度扩面任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784.7万人,较2019年末增加16.5万人。
据了解,2020年,我区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持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织密兜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在提高社保待遇水平方面,我区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提高147.25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128元提高至133元,同时还提高了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标准。此外,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发放失业保险金4.36亿元、一次性生活补贴2599.3万元、失业补助金1.74亿元。在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方面,我区围绕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制定规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奖惩办法,从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明确了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现了自治区级统收统支。同时规范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方面,启用了社银加密专线传输基本养老待遇发放和回盘数据,基本实现了待遇发放“离库不离线、中途不落地”;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排查风险隐患,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专项检查,有效防范基金“跑冒滴漏”。在社保卡发放应用方面,积极沟通合作银行,将原来人社部门和银行机构两个部门分别负责的社保卡业务,通过集中统一的社会保障卡系统合并到银行柜台一次办理,全区建立社保卡“一站式”服务网点2035家,缩短了群众办理业务的时间,第二代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2136.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