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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领域“头腾”相争由来已久,临近春节大战再次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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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领域“头腾”相争由来已久,临近春节大战再次升级

2021年2月2日,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腾讯垄断。

这是自2020年底《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公布以来,国内首例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诉讼。当天便冲上微博热搜榜。

 

 

随即腾讯迅速作出回应,称字节跳动“恶意构陷”。对此,抖音于2月2日晚间再次声明,此事毫无依据。值得关注的是,“头腾”矛盾由来已久,“缠斗”长达三年。

抖音起诉腾讯,国内首例

抖音方面主张,腾讯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抖音要求法院判令腾讯立即停止这一行为,刊登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元。

公开报道显示,2018年4月,微信和QQ开始封禁抖音,用户分享抖音链接到上述平台均无法正常播放,至今已经持续近三年。但腾讯旗下及其他第三方短视频应用,如微视、快手等,均可以在微信正常分享和播放。

抖音在起诉状中表示,即时通信类应用,已经成为互联网用户规模最大、普及率和使用率最高的基础应用。微信、QQ月活跃用户数分别超过12亿和6亿,加上其即时沟通分享功能及网络效应,决定了用户几乎不可能集体迁移。此外,目前市场上没有其他经营者,能够提供与微信和QQ具有对等功能的服务。这意味着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抖音认为,腾讯封禁抖音的行为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征。封禁不仅损害了用户权益,破坏了抖音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营,还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腾讯的)垄断行为,妨碍了技术进步和创新,对于提升经济效率和社会福祉并无裨益,而只能有助于其扭曲其他领域的竞争、巩固自身已有的市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