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晚间,证监会官网公告了《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贾跃亭、杨丽杰等5名责任主体)》(下称“决定书”),决定对贾跃亭、杨丽杰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前一日晚间,已经退市到三板的“乐视网3”披露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乐视网被处以2.406亿元罚款,贾跃亭被罚款2.412亿元。
决定书显示,乐视网、贾跃亭存在5项违法事实。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乐视网长达10年的财务造假。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此外,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上述违法事实中,多年财务造假行为令人触目惊心。据统计,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累计虚增收入18.72亿元,累计虚增利润17.37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乐视网于2010年登陆创业板,据监管部门调查结果,公司早在2007年就开始财务造假,其中2007年虚增收入939.95万元,虚增利润870.2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9.27%);2008年虚增收入4615.52万元,虚增利润4308.2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136%);2009年虚增收入9375.76万元,虚增利润8883.1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86.22%)。换言之,如果这三年没有虚增利润,乐视网当时难以满足创业板上市条件。据查,乐视网IPO的保荐机构是平安证券。
此前贾跃亭宣称减持用于向上市公司提供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