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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17年的土地出让金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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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17年的土地出让金被追回

“这笔土地出让金追回长达17年,实属不易。”近日,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检察官郑添隆得知该院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涉案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全部缴清拖欠的335.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21年6月,宜兴市检察院民事行政办案团队在审查一起民事监督线索时,发现2005年某房地产公司在欠缴600万元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取得当地某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导致国有财产长期遭受损失,遂将线索移送本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两个办案团队就现有证据材料开展联合审查,认为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称自规局)作为该笔土地出让收入征收部门,未及时履行催缴职责。

  2021年12月,宜兴市检察院向该市自规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职,追回国有财产。“时间久远,问题很复杂,解决这个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是一块‘硬骨头’。”该市自规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此,办案团队分批前往税务局、自规局、房产登记管理等行政部门,调取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近年的税款缴纳记录、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出让金催缴函等证据,查清了土地出让全过程事实与初始欠缴金额,并召开磋商会研讨追缴方案,最终确定应追缴金额为335.7万元。

  随后,该院督促市自规局向法院诉请判令该公司支付欠缴金额,并跟踪案件办理进度。

  今年1月,经法院判决,欠缴款项已于日前全部执行到位。与此同时,办案团队认为本案可能存在公职人员违规先行足额开具票据、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等问题,遂将违纪违法线索移送该市纪委监委。目前,宜兴市纪委监委已对一名公职人员立案调查。

  为延伸办案触角,今年以来,宜兴市检察院对辖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开展专项调查,对2019年以来挂牌出让的103块土地进行无人机巡航,发现部分地块长期闲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不符合规划要求等问题,遂撰写出《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调查报告》,报党委政府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