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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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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

兰州晚报讯 3月20日,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兰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下放审批权限、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流程机制,发挥属地化管理优势,让企业和群众能够在维修资金使用申报审核过程中少跑路、就近办。

该通知明确,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分为正常使用程序和应急使用程序。正常使用时,应确定申报维修事项是属于维修资金列支范围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急使用时,还应满足维修资金应急使用范围和事项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时,应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区级住建主管部门进行呈报审核,未经区级住建主管部门组织工作人员现场勘察核实擅自开工的,工程维修费用全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不得从维修资金中列支。

对于费用分摊原则,该通知细分了类别:一是小区道路、室外照明等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用的,由小区全体业主分摊;二是电梯由该单元全体业主分摊;三是屋面、外墙由该栋楼全体业主分摊;四是小区监控、消防、排水设施、门禁等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用的,由小区全体业主分摊,楼栋或单元共用的,由该楼栋或单元全体业主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