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试行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监管账户以来,五年来我市共办理存量房(俗称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1544笔,成交金额13.43亿元,监管资金11.13亿元。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都存有一些不确定性或者是交易潜在风险,处置不好就容易引发交易纠纷,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2019年9月2日,为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维护存量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石狮市金融工作局、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出台了《石狮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规定》(狮金[2019]10号)。该规定共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存量房交易资金,是指存量房所有权人与买受人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除定金以外的房价款(包括现金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和转贷资金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项);石狮市金融工作局是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主管部门,石狮市金融工作局委托石狮市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资金监管机构”)具体负责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坐落在本市已取得权属证书并且无查封的房屋可享受我市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监管服务;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遵循安全、快捷、便民、自愿、无偿的原则;交易当事人不选择交易资金监管的,应当由交易当事人签署交易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并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资金风险。
记者了解到,自本规定出台后,作为资金监管机构的石狮市金融服务中心在商业银行设立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对交易资金进行安全管理,不收取二手房买卖双方任何费用。在保障房产交易资金安全性上,存量房资金监管可以确保卖方如约拿到尾款,买方顺利拿到房产证,同时资金监管服务流畅了二手房交易环节,让买卖双方不再纠结是先过户还是先付款的问题,保障房产交易过程的顺利和当事各方的权益。随着我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的不断优化及推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存量房交易当事人享受到交易金监管服务带来的资金安全保障及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