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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说明募资投向14个房地产项目的主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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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说明募资投向14个房地产项目的主要考虑

3月23日,上交所就保利发展定增事项发出审核问询函。公司被要求说明1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项目类型,销售或出租对象,开工建设情况、预售情况、后续进度安排及预计竣工交付时间,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是否属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或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拆迁安置住房建设;租赁住房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是否仅面向普通居民出租,是否用于出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14个房地产项目的主要考虑,并结合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情况说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是否已建立并有效执行募集资金运用相关内控制度,能确保募集资金专项用于上述所披露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是否用于拿地拍地或开发新楼盘等增量项目、是否用于政策支持的房地产业务。结合相关项目预售资金运行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资金挪用等违法违规情形及解决整改措施。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已取得现阶段所需主管部门备案、审批等证明文件和所有资格文件,13个项目无需取得环评备案的原因;后续所需证明文件或资格文件的办理进展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无法取得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