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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首付母亲买房后过户给儿子、首付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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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首付母亲买房后过户给儿子、首付会如何处理?

近日,福建福州,一男子起诉自己的亲姐姐,让自己的亲姐姐搬离自己的房屋。但是姐姐称,该房屋是由母亲购买,在购买时自己还出资了16万用于房屋首付,之后母亲私下将房屋产权以房屋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了弟弟。对此,法院作出如下判决:房屋为苗章单独所有,苗晶主张的其他问题与本案无关联,苗晶限期搬离案涉房屋。法院如此判决,引发了网友的热议,不少网友替姐姐感到寒心。

其实法院作出该判决,主要是由于以下两点:

首先,由于之前房屋在母亲名下,房屋通过房产交易的方式,已经过户到了弟弟名下。因此,目前该房屋为弟弟独有,姐姐长期居住的行为属于无权占有

其次,姐姐主张的借母亲名买房,需要进行举证。也就是说,姐姐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是借名买房,自己出资的16万是用于购买这套房产。那么姐姐需要提供的借名买房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名买房的协议、实际出资购房的证据、实际占有房屋、房屋产权证、缴纳相关税费等凭证的原件等。上述证据在借名买房中非常重要,举证时缺一不可。

可能会有网友提问了,即使主张借名买房不成立。但是姐姐也出资了16万,姐姐不是房屋的实际产权人之一吗?母亲悄悄把房屋过户不是应该姐姐同意才算是有效的吗?

报道中,确实说姐姐出资了16万用于购买房屋,但是从报道中并没有详细说明,姐姐在出资时与母亲之间是如何约定的。若姐姐的这16万被认定为赠与或者借给母亲的,那么母亲是可以自由支配这16万的。如果母亲将这16万用于买房付首付,那么姐姐也不是房屋的实际产权人,后续母亲将房屋过户给弟弟,也就不需要姐姐同意。

事已至此,还有一部分网友比较关心姐姐的16万应该怎么处理,还能不能要回来呢?

老王认为,这需要根据姐姐当时给母亲这16万的意图来讨论。姐姐给母亲的这16万是出于赠与还是借贷呢?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比较特殊,不是简单的纯金钱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没有直接证明是借贷关系的证据,往往会被认定为赠与。但是,如果姐姐与母亲当时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会按照赠与处理。

该案件中,不少网友感到寒心,原来真的有父母偏心至此。但是姐姐的经历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即使是最亲近的人,在发生钱款相关的交涉时,也要白纸黑字写清楚,一定要防患于未然,在最大程度上保障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