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从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帮助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宁波市制定出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18条意见》,在社保、金融、财税、外贸、房租减免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据了解,相关优惠政策包括社会保险费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1个月单位缴费比例临时性下浮;鼓励宁波市内银行法人机构按照总规模100亿元额度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贷款减免3个月利息;调整定额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纳税定额,允许企业延期交纳税款;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等。
宁波市副市长许亚南在发布会上表示,宁波民营经济发达,市场活跃度比较高,拥有超过27万家的中小企业。疫情中,广大中小企业积极承担了保障员工生活的社会责任,但这次疫情也给中小企业带来了较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