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大竹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刘某某、张某诉张某路、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刘某某、张某同时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张某路、李某某正在将其名下位于山东省冠县的价值近200万元的商业用房挂在58同城上拍卖。若拍卖成功,将增加判决生效后执行难度,严重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情紧急,承办法官立即对刘某某、张某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查封相关房产的裁定。
次日,法官即刻启程奔赴1300公里之外的山东冠县,并成功查封被申请人张某路、李某某正在拍卖的商业用房。风雪兼程不悔不怨,只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事人喜笑颜开,就是公平正义最好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