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赖隽群
明丽嫁给文武全3个月后,因宫外孕住院,被切除右侧输卵管。此后,文家的两套房产登记在明丽和文武全的姑姑名下。
5年后,明丽与文武全离婚。文武全及其父亲、姑姑、姑丈将明丽诉至法院,称将两套房产登记在明丽名下系借名买房,要求确认两套房产属于他们四人所有。不久前,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物权确认纠纷作出判决。
1儿媳成为两套房的产权共有人
2011年,文天赐、孔德芬夫妇与文天赐的妹妹文媛香、妹夫钟汉非想共同购买柳州市柳江区的两套房产。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孔德芬、文天赐先后将共计132万余元购房款交给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房开公司”)。
2012年5月18日,孔德芬病逝。
2013年1月,文天赐和孔德芬的儿子文武全与明丽登记结婚。同年4月8日,明丽因宫外孕,切除右侧输卵管。
2014年8月12日,文媛香、明丽与房开公司就上述两套房产分别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开公司将上述两套房产出售给文媛香、明丽,并就房屋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做了约定。同年8月13日,文媛香、明丽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将上述两套房产登记在她们二人名下,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
2小夫妻离婚后房屋产权起纠纷
2018年3月,明丽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柳江区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她和文武全离婚。同年10月22日,文武全、明丽经法院调解离婚。
此后,文武全、文天赐、文媛香、钟汉非要求明丽配合,将两套房产变更登记到他们名下,遭到明丽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