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5岁的女儿读书,邓某夫妇花了123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没有多想便把女儿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登记的份额为40%,夫妻二人各占30%。
然而,在邓某去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却被告知因未成年人是房屋的共有人,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经多方周折,房管中心同意经公证处公证并办理房屋抵押后,给邓某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但是只能贷款46万元,邓某女儿40%的份额部分仍旧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然而,未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27万元,邓某只得通过民间借贷以及银行商业贷款的方式支付,这给本来平静的生活添了不小的压力。
关于房产证加名,时不时总有一些狗血的案例冒出来。中国式买房,从写名字开始,首付、贷款、还贷、出售、传承,都有一本理财经,而房产证写子女名,未必好。
第一、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
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房产,即父母房产证上没有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成年后购买首套房时,可享受较低首付且有首套房优惠房贷利率。
如果孩子在限购政策出台前、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不超过2套,根据政策,成年后可独立购买1套住房。有些银行规定,这套房贷款利率可以享受首套房优惠,但首付却可能要按照二套房标准。
第二、孩子婚后买家庭第二套房时可能交房产税
比如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2套房产,每套面积在90平方米,如果房产份额事先不做约定的话,默认每人三分之一份额,即孩子名下已经有60平方米房产。
成年后孩子以自己名义购买首套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按照政策,首套房不计征房产税。及至孩子婚后想购买家庭第二套房,假设建筑面积是120平方米,则孩子名下的房产总建筑面积达280平方米。
假设扣除小家庭一家三口18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还有100平方米可能需要征收房产税(试行房产税地区),其中60平方米就是未成年时父母出于爱心在房产证上添加孩子名字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