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文章称,当前,产假和生育保险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张冰子提出的建议包括:将延长期产假的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延长带薪父亲陪产假;由生育保险基金对用人单位进行补贴;逐步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应尽快落实父母育儿假制度。(6月21日中国青年报)
不久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作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重大决策,引发强烈关注。在人们为“三孩”政策叫好之时,也有人为“不敢生”“养不起”而烦恼。人民日报刊发《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的专家文章,提出延长带薪父亲陪产假至一个月、尽快落实父母育儿假制度等,自然被视为具有强烈的信号意义。
在生育期间让男女双方都享受长产假(陪产假)的做法在国际上早已有之,尤其是在生育率低下的发达国家,政府颁布的一系列“催生”政策中总少不了鼓励男性休陪产假这一条。例如,瑞典现行产假总时长共计480天;德国给初为父母的员工14个月的带薪假期。“陪产假”“育儿假”可以更好地保障“三孩”政策的落地,激发人口红利,提高民众幸福指数。
落实父母育儿假还可以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因为女性生育之故,需要享受产假等一系列权利,企业出于成本考量,对录用育龄女性心存疑虑,全面放开三胎生育以后,或将加剧女性就业歧视。倘若延长带薪父亲陪产假,会在很大程度上消除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问题,也能使丈夫无顾虑地承担起更多的家庭责任。
现实情况是,生下孩子之后,职场女性往往分身乏术,家长们也往往为孩子无人照料而苦恼不已。学者提议的“陪产假”“育儿假”与过去的妇女产假有所不同,允许父母根据计划免疫、儿童体检、生病等婴幼儿生长问题需要请假,天数可结合企事业单位自身情况来制定。这就给了父亲、母亲和企事业单位更多的选择。而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教育子女和家务劳动的责任,保障婴幼儿得到必要的照顾,可以有效缓解年轻夫妇的焦虑;父母双方共同参与育儿,也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和谐。
不应忽视的是,由于“陪产假”“育儿假” 加大了企业的用工成本,故在部分地区试行过程中遭遇巨大阻碍,使得“陪产假”“育儿假”犹如空中楼阁。对此,张冰子提出将延长期产假的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对用人单位进行补贴。如此可以适度补贴用人单位的相关成本,减少企业落实“陪产假”“育儿假”的后顾之忧,解决好育龄职工、单位及政府部门的利益均衡问题,有助于提高放开三孩生育的社会共识。
生育问题不仅是家庭问题,也是社会问题,人口政策的制订、配套措施的推出是一个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科学全面的探索及不断修正完善。期冀“陪产假”“育儿假”制度早日制定并实施,逐步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减轻育龄夫妻的身心压力,化解生育之困,促进三孩生育政策更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