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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全脑开发”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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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全脑开发”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

“全脑开发”的骗术存在已久,这一次与此前的一些做法大致相似。不管是声称“视力回源”可以依靠大脑强大的自我疗愈潜能,在不打针、不吃药、不针灸、不手术的情况下就能使近视得到改善,还是声称经过培训后,在考试中能“感知”到选择题的正确答案在发出亮光,这类说法都毫无科学依据可言,反而荒唐得让人感到十分滑稽。一个具备正常判断力的人,当然不会相信这种把戏。

  对于类似危害较大、底细也不难识破的骗术,当然应该冒头就打。但记者调查发现,“全脑开发”在当地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几部门都没有履行好监管的责任,比如教育部门基层工作人员对“全脑开发”培训是否应该由自己监管,存在不同看法,当地的教育局就有工作人员认为,该机构从事的并非文化课培训,因此不应由教育部门监管。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也表示,对于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培训机构,如果所从事的业务在其经营范围内,他们只能监管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很难对培训内容的科学性进行鉴定。按照类似逻辑,相信卫生行政部门也会有相似的理由,尽管培训过程中存在治疗近视等现象,甚至还有不少孩子被诊断出“脾胃不好”“呼吸道炎症”“近期睡眠不足”等各种问题,这类做法是否属于非法行医行为,需卫生部门加以鉴别,但开展培训的是教育机构而非医疗机构,卫生部门也可以认为不属于自己的监管范围。

  其实,不监管可以找到很多托词,想监管同样可以找到很多理由。比如这类骗术夸大效果、以及宣称具有治疗功效等,无不充斥着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对此具有监管责任,并且取证也并不困难。假如如此吹嘘都不算虚假宣传,真不知到何种程度才算。能管而不管,对问题视而不见,培训机构就可以打擦边球,这类骗术当然容易重复上演。

  消除监管的灰色地带,除了不同的部门需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外,更需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要么开展联合执法,要么委托一个部门全权负责,要么划清各自的责任,宁可出现监管职能重叠,也不出现监管的盲区或灰色地带,方能及时给予这类骗术以打击,维护好学生和家长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