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江南文明网 > 教育 >

十二部门联合发文: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

条评论

十二部门联合发文: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

十二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

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

“双减”政策出台以来,各地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一些地方出现了培训机构由“地上”转入“地下”或以“高端家政”“住家家教”“游学研学”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隐形变异”问题,严重干扰政策执行。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到2023年6月,各地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基本建立,部门和地区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得以完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较好控制。到2024年6月,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隐形变异培训得以全面清除,有力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构建动态排查机制

减少违规培训发生

青海省西宁市属于国内较早一批严厉整治房屋出租从事非法办学的地方之一。

2018年10月,西宁市教育、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房屋出租人应当承担出租房屋的安全责任,不得为非法办学等违法违规活动提供场所,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办学等违法违规活动,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承租人承担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应当配合出租人做好出租房屋的登记,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办学等违法违规活动。

2021年7月24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业内称之为“双减”政策。

随后,各地加快了对于各类违规校外培训机构的查处整顿步伐。

《意见》总结地方治理经验,将整顿的重点放在加大对违规校外培训的场地经营、房屋租赁等环节方面的监管上,提出要充分发挥社区(村)的综合管理功能,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减少违规培训发生。

《意见》指出,构建街道(乡镇)、社区(村)动态排查机制,建立包保责任制,防止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违规培训。强化房屋产权人、受委托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明确不得将房屋租借给无资质机构或个人开展校外培训,并依托楼长开展网格巡查,防范在商务楼宇和出租房屋发生违规培训。同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抓住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部署排查检查和专项治理。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