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宣布,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历经十年,不动产统一登记终于全面达成。自此,全国的房屋、土地获得了统一确权,而房产信息也不再分割于不同部门,“信息孤岛”现象不复存在。
显然,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只是将“房产证”换成“不动产证”那么简单,也不只是将所有功能都汇聚到一个主管部门,而是有着深层次的考量。
在改革伊始,有识之士就指出,不动产登记,最大的要害不在于“统一登记”,而在于全国信息联网。
早在2018年,有关部门透露,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目前已实现全国联网。
全国共有2800多个区县,每一个区县都有不动产登记平台,如今这些平台已经全部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
换言之,经过这轮统一登记,全国房地产有多少家底,谁有多少套房子,多套房的比例有多少,或将一目了然。
这为“以人查房”提供了可能,也为房地产税扫清了技术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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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征收,面临技术、法理和现实三重问题。
这里的技术,说的是70年产权问题、不动产统一登记、住房信息联网,只有这些基础条件具备,房地产开征方能有的放矢。
如今,这些障碍已经不复存在。
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完成之前,“70年产权问题”就已引起重视,而且有了解决方案。
根据2020年颁发的《民法典》,“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大背景是,我国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居民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业主对房屋本身享有无限期产权,但对房屋之下的土地只有40-70年不等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