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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站岗执勤”的情分,不能硬逼成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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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站岗执勤”的情分,不能硬逼成本分

近日,一则四川乐山井研县“某学校要求家长轮流站岗执勤”的投诉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引发热议。该消息称,上述学校还微信排班站岗。投诉内容认为学校的要求过分了,“学生在校期间归学校管,如果有需要偶尔去帮忙是可以的,按照上班一样排表打卡,那家长怎么工作生活?”

家长为孩子做点事,确实没啥可说的。不过,有些事情的底线逻辑还是值得好好捋一捋的。学校请求家长帮忙站岗执勤,一般也是相安无事,就像学校号召爱心募捐一样;但如果自愿的事情从“请求”变成了“要求”,甚至还越俎代庖地弄出了排班表,这就属于有点过分了。

更离谱的,是主管部门的答复:井研县教育局回应称,“某学校要求家长轮流站岗执勤”一事属实,该县从2019年开始设立的“护学岗”,主要任务是在学生上、放学时段,于校门外学生易聚集区域维护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实施范围包括井研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回应还称“该行为并无不当,如果家长确实有事情耽搁,可以及时跟学校进行沟通调整。”

地方教育部门自上而下地把可选择的志愿服务,转化为了家长们不容规避的横加义务,你要拒绝或者“耽搁”这种“义务”,还必须要“及时跟学校进行沟通调整”——那么,这是谁给的任性的权力呢?

道理其实很简单:第一,家长与学校或者教育部门之间,并不存在孩子受教育权之外的任何义务关系。说得更直白一些,我把孩子送进校门,你把孩子送出校门,各自权责关系是有明确边界的。任何命令或者要求家长必须做的事情,既要于法有据,更要合情合理。第二,从道路安全的角度来说,上、放学期间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责任,主体在于校方和交通管理部门。人手少、来不及,可以求援、可以征募,但绝没有任何强制性“排班”的权力。家长不是学校的附属品,更不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短工。

一言蔽之,“家长站岗”是情分,可不是本分。可选择性的志愿行为和强制性的排班做法,这是性质迥异的两码事。

这些年来,各地的“护学岗”多有佳话。大多数家长还是非常支持校方执勤需求的,也非常体谅校方与交警不容易。不过,时下的双职工家庭很多,未必家家有老人帮扶,时间上未必宽裕,如果刚性排班轮值,显然就乱了套了。还有些家庭是二孩乃至三孩,如果都排班轮值,难度系数确实不小。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执勤有困难,可以一起想办法,实在不行的话,地方财政还可以购买公共服务,没必要一有问题就打家长的主意。这种路径依赖,既不合法,也很生硬。

家长与校方的双向奔赴是有口皆碑的。倒是动辄就官老爷作风、非要强制排班的做法,在法治校园的语境下,突兀而冰冷。目的正义的前提,是程序正义。家长理解的,并不见得就契合法理。任何权力、哪怕是校方一星半点的权力,只有秉持谦抑的精神,才能不逾界、才能有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