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搏十数载,莘莘学子终于在考场上交出了一份属于自己的答卷。然而,广大学生和家长们面对与高考招生、填报志愿有关的各路信息,难免一时疏忽,被狡猾的诈骗分子盯上。一旦落入陷阱,不仅可能让家长财产上遭受损失,对孩子来说,未来之路尚未开启,就被设局使绊子,心理也会遭受打击。
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获悉,近日,为提高广大考生和家长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鉴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该院通过诸多真实案例,曝光常见的高考诈骗套路,其中包括“支付报名费免试入学”“谎称有私人关系可保送名牌大学”等。
案例1
以免试读大学为诱饵骗取报名费
2022高考成绩公布后,应届高考生苏某认识了一个网名叫“唐”的网友,“唐”表示可以将高考成绩不理想或未参加高考的学生协调到某高校读书,不过考生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报名费”,在报名成功后他们会将一部分费用返还回来;缴纳完所谓的“报名费”后,苏某迟迟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心生疑虑的苏某便找“唐”想讨要个说法,不料却被对方拉黑了,苏某这才意识到上当了,随即报警求助。
法官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不法分子多称“自己与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老师关系熟络,可以操作一番”,或是声称高校有家长和学生不了解的招生渠道,利用所谓的“信息差”来引诱求学心切的家长和学生,向其索取钱款,以此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案例2
谎称私人关系有保送名额索取钱款
林某听人介绍周某有门路可以弄到保送浙大的名额,周某称自己有熟人在浙大,需要一笔8万元的联络费,在收到联络费后,周某陆续以“给领导送礼”“以学生名义向校方捐款可以额外加分”的理由向林某索取钱款,同时又创建了一个微信账号,将昵称改为“浙大哥”,将头像换成浙大标志,自导自演,每隔一段时间将聊天截图发给林某。在林某表示拿不出那么多钱时,周某假意帮其筹款,有时以“个别领导不收礼”为由头将部分钱款退还给林某。此外,周某还在网上找人伪造了招生资格审批表、教育部批复等文件,让林某误以为“上浙大”这个事情已经办妥,但录取通知书却遥遥无期。2021年9月28日,被告人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据统计,最终被告人周某骗取被害人林某钱款共计1343505元。
法官提示
教育部“三十个不得”禁令中明确要求,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切非官方渠道发布的可以内部降低分数“补招”“补录”的招生办法均不存在,学生和家长在面临类似信息时要谨慎辨别,切不可相信诈骗分子的连篇鬼话。
案例3
承诺拿钱可买“内部招生指标”
朱某等三人以安排叶某儿子就读军校国防班为名,对叶某实施诈骗,其向被害人叶某作出承诺,虽然叶某儿子分数不够,但是学校有“内部招生指标”,其可以安排叶某的儿子上军校,但是需要先交纳5000元保证金。为了打消叶某的顾虑,朱某给叶某看了学校的招生公文,叶某即对此深信不疑,当即决定交付保证金5000元。交付保证金后,朱某等人又以“收取学籍费”等名义向叶某索取了数十万元。当叶某与儿子到了学校后,发现未能入读“国防班”,感觉上当受骗,遂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