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你还记得当年下课结伴去小卖部的场景吗?
近日,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你还记得当年下课结伴去小卖部的场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