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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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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教育

葡萄牙教育制度分基础、中等和高等教育。3 岁~6 岁幼儿教育不属强制性,在保育学校中进行。卫生部和社会福利部鼓励发展幼儿教育。1977年的立法规定设立初等教育预备年,以帮助儿童更好地适应小学教育。基础教育是义务教育,分两个阶段:4 年小学和 2 年预备期,儿童 6 岁入学。

这两个阶段的学校都分为公立和私立。私立学校主要是教会办的。偏僻农村通过电视教学实施预备期教育。学生去中心上课,中心配备一名班长或教室,由教育技术研究所负责上课并评价学生。14岁还未完成基础教育的学生,年龄在 18岁以下的,参加白天补习班;年龄大于 18 岁的,参加夜间补习班。中等教育包括 3年的统一课程、2年的补习课程和第十二年级。统一课程包括七、八、九年级。九年级的课程结合职业教育。学生对科目的选择并不制约他们将来对职业的选择。补习课程包括十和十一年级,把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结合在一起。高等教育包括大学和综合技术教育。大学教育 4年~5年,颁发学士学位,还设有硕士、博士学位。

 

 

综合技术教育 2年~3年,在高等教育学院和高等综合技术学院进行,颁发高级研究专业文凭。 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和青年集中进入享有特殊教育经费补助的学校; 未能进入这类学校的人也可进入由私人企业办的特殊中心。 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必须在专门学校中学习 3年。 预备期和中等教育阶段的教师须在大学学习 5年,即完成 4年专业学习后,还须在大学和中学教师指导下进行一年的教学实习,方能获教师职业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