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万,说没就没了,你们不负这个责任?”
钟先生(涉及隐私,当事人系化名)活了37年从未如此生气,感觉下一秒怒火就要把自己点燃了。与银行负责人反复交涉始终没得到满意结果,他气冲冲地往外走:“咱们法院见!”
2015年12月4日,法院受理了钟先生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钟先生憋着口气,非要把银行告倒不可。也难怪他如此气愤,同样的事情落到谁头上都不舒服。
钟先生是安徽人,常年在江苏太仓一带做生意。为了资金方便,钟先生来到农行办了一张新的银行卡,工作人员非常热情,向钟先生介绍了一通银行如何绝对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当然工作人员的态度,主要源于钟先生申请的是贵宾卡。
按照规定,钟先生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同意银行的章程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并且支付相关服务费用。银行要求钟先生妥善保管卡和密码,及时更换密码防止出现泄漏的情况,钟先生随意扫了眼,众多章程约定中,有一条是这么写的:
“凡密码相符的xx借记卡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或本人授权的合法交易......因密码泄密造成的经济损失,持卡人自行负责。”
办好了卡,钟先生非常满意,他想有大银行的保障,这张卡正常使用应该不会出现异常。谁知现实迅速给了他一通暴击,这天钟先生约好见一个客户吃饭,两人刚坐下点好菜,还没来得及聊两句生意的事,钟先生的手机就响起短信提示音。
短信显示,钟先生的这张卡发生了2笔交易,每笔19万。这可把他吓呆了,摸了摸包,卡明明在自己的身上,钱怎么会莫名其妙跑走了?客户看到钟先生的表情关心询问,得知情况立马提醒他:“可能是被盗刷!你赶紧给银行打电话,让客服帮你冻结,不然钱全得没了!”
被这么一提醒,钟先生反应过来,赶忙致电银行客服,客服的声音甜美,说出口的话却让钟先生十分不高兴。对方提示他需要本人去柜台挂失,等于让钟先生自行处理,没法立刻帮他冻结,钟先生气得咬牙,挂断电话,他急匆匆往银行跑。
这期间,手机短信又“唰唰”进来了3条,显示他的卡又发生了3笔交易,金额分别是199881元、41940.50元、981.40元。不到半小时,钟先生的64万存款被扣得只剩1元了,他顿时急得直跺脚,这又不是小数目,如果被人恶意盗刷,银行技术保护不到位应该负责赔偿吧?
事情的发展与他所想的完全相反,钟先生又气又急,对比之下,银行负责人一脸淡定,告诉他这种情况需要核实,让钟先生等一等,钟先生哪里等得了?他当场报警。见钟先生找了警察,负责人的神情变得严肃,他表示,如果涉及刑事案件,钟先生就只能让罪犯对他负责。
再说了,出现这种意外,可能是钟先生自己泄露了卡信息和密码,跟银行无关。密码相符的正常交易划扣,银行为何要负责呢?
钟先生听得很不愉快,气愤拍桌,指责银行逃避责任,把过错往客户身上推。他最想知道钱是怎么被“交易”走的,有警方介入,对方总不能继续含糊了吧?果然,报案第二天银行便主动联系他,当着办案民警的面,无奈吐露实情:
银行告知钟先生,他那消失的64万划入了深圳一个叫兰某的人同行账户内。钟先生压根不认识兰某,更别说把账户信息密码透露给对方了,他强烈要求银行负资金安全保障不足的责任,他的钱这么简单容易被盗取,明显银行有问题。
“要么追回,要么赔偿!”钟先生摆明了态度,决定追究银行到底,绝不轻易放过。警方对此进行立案侦查,很快便告诉他,这笔钱不光被转走,还迅速被人在江西的ATM机上分批取走,短期内追不回,怀疑背后是个比较成熟的团伙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