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受国务院委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就2022年第四季度以来金融工作情况作报告。
关于下一步工作考虑,潘功胜提到了如下六个方面:
(一)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精准有力,把握好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保持货币信贷总量适度,节奏平稳。总量上,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稳定性,切实支持扩大内需,增强发展动能,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价格上,持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红利,有效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同时,维护好存贷款市场秩序。结构上,聚焦重点、合理适度、有进有退,继续加大对普惠小微、制造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好存续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和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
(二)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
坚守金融监管主责主业,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一是强化审慎监管。把好金融机构准入关,严格股东资质审查,筑牢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防火墙,坚决纠正违规关联交易。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健全集团治理和对境外子公司的风险管控。分类推进中小金融机构监管。优化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深化跨部门监管执法协作,严厉打击金融犯罪。推动监管数据共享,加快发展监管科技,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二是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金融活动必须持牌经营,严禁“无照驾驶”和超范围经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监管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确保金融监管全覆盖、无例外。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合作。加强金融消费者适当性管理,强化投诉源头治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加快推进金融稳定法立法工作,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信托法、票据法、反洗钱法、外汇管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修订,推进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保险资金运用监督管理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司债券管理条例等重要立法修法项目。研究完善金融领域定期修法协调机制。四是强化金融反腐败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加强对关键人员、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持续管理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造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金融队伍。
2023年前三季度中国内地各省区市GDP数据。制表:澎湃新闻,数据来源:各地统计局
已公布前三季度经济数据的12省区市中,有9个省份增速超过全国水平,分别是,海南(9.5%)、内蒙古(7.2%)、四川(6.5%)、浙江(6.3%)、湖北(6.0%)、上海(6.0%)、重庆(5.6%)、青海(5.6%)、辽宁(5.3%),目前海南增速最高。
值得注意的是,辽宁省统计局副局长侯巍在解读前三季度辽宁省经济数据时表示,辽宁全省GDP增长5.3%,高于全国0.1个百分点,是十年来同期首次超过全国水平。
另外,12个省区市中,与各自上半年GDP增速相比,前三季度,四川、湖北、江西、重庆、海南等5个省区市增速加快;另外7个省区市增速都有所放缓。
江西今年一季度GDP增速仅为1.2%,但随后在上半年、前三季度中增速逐渐加快。江西省统计局表示,今年以来,全省经济呈现加快恢复、持续向好的良好态势,供需两端边际改善,主要指标增速稳步回升。
从经济总量看,12个省区市中,前三季度,浙江GDP接近6万亿元,为59182亿元,四川(43387.0亿元)、湖北(40237.97亿元)为4万亿梯队,上海(33019.23亿元)、北京(31723.1亿元)为3万亿梯队,江西(23653.2亿元)、重庆(22243.88亿元)、辽宁(21692.2亿元)为2万亿梯队,内蒙古(16882亿元)、天津(12252.61亿元)为一万亿梯队,此外,海南、青海前三季度GDP分别为5274.92亿元、2695.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