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新零售如此,而今的滴灌通亦然。
最近几天,市场上有关滴灌通的质疑与讨论层出不穷,起因是10月23日,加华资本创始合伙人兼董事长宋向前在微博连续发出的长文。
长文中,宋向前对滴灌通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质疑,其一,关于“每日营业收入分成模式”的实质拷问;其二,提出滴灌通“实质是高利贷、升级版P2P”的质疑;其三,认为滴灌通的设计属于“风险规避管理和监管套利”。
接连三大拷问,将滴灌通推至话题的中心。
实际上,这个由前港交所CEO创立的新平台,自创立之初便不缺关注度,李小加面对质疑也早已见怪不怪。
此前,在接受观点新媒体采访时,他笑着摆了摆手说:“大部分人都觉得我们在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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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创业者九死一生,夫妻老婆店含辛茹苦,市道艰难,民生困苦,经济下行,有效需求不足的市场里人间烟火本就奄奄一息,就别打着普惠的旗号收割他们了。”
10月23日中午14点06分,宋向前在微博发布长文,“问罪”滴灌通。
从中午到晚上,接连几条长微博,犹如在平静的湖面掷下一颗石子,瞬间在网络上激起层层波澜。
一句“世上是不存在非股非债的金融法律关系”,引发讨论无数。
滴灌通成立于2021年,由前港交所总裁李小加和东英金融创始人张高波共同创办,定位是连接中国小微企业和全球资本的创新金融平台,强调为小微企业提供非债权非股权的长期投资合作资金。
在此前接受观点新媒体采访时,李小加表示,滴灌通的模式,叫做“DRC”即每日收入分成合同(Daily Revenue Contract)。
具体而言,滴灌通与小微企业经营者签订合同,初期提供一两笔开店资金,但不当债东也不当股东,无需抵押无需担保,也不干涉门店经营。
而每家小微门店则根据经营业态、状况、利润表现、回本情况等,量身制定投资计划和收入分成模式,每天从门店的现金流内分成。
显然,滴灌通这种“非股非债”的模式,有别于过去服务于小微企业的任何一家金融机构,而小微企业们,通过滴灌通能够获得足够的开店资金,同时不存在抵押资产、还本付息、经营权受到干预等问题。
李小加的美好畅想,却是宋向前眼中滴灌通的“第一宗罪”。
在长微博中,宋向前提到,滴灌通既然非股非债,工商不登记为股东,就无法进行分红,既不承认是债权债务关系,就不进行债务登记确认,那就不能相应获得债权保护和利息收入,那滴灌通究竟凭什么身份或按什么样的合同,以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和金融合同获得中小微门店,特别个体工商户的每日营业额收入的分成呢?
对于此类言论,资本市场有赞同的声音,有市场观点认为,滴灌通的每日收入分成合约,更像是借贷,不涉及股权转让,实际是放贷行为。
但也有很多反对声音:“滴灌通的投资不占股权,也就没有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亦非债权,不涉及追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