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就是托管的合同,你赚和亏都是和我没关系的,既然赚了钱不会多给我,为什么亏了要业主一起承担?”
网友小雷在社交平台吐槽,他通过“我爱我家”平台托管了名下一套房产,新的资产管理年度的第一个月刚过,本应该在次月1日收到租金收益的,可等来的却是管家的电话解约和“我爱我家”发来的解约短信通知。双方约定了每个资产管理年度有30天的“免资产管理收益期”,即“我爱我家”无需支付第一个月的托管租金。免收益期刚过就解约,意味着小雷出租这一个月颗粒无收。
怎么办?“我爱我家”还提供了第二个选择,即小雷必须退步接受降价……
要解约又反悔
市民李先生(化名)也遭遇了相似的情况。他名下有一套闲置住宅,一直想着出租出去赚些钱补贴日常。偶然的机会他了解到“我爱我家”提供了托管服务,与徐汇区一家门店的工作人员沟通后,对方提出的5000多元月租金的报价让李先生很满意。
今年10月初,李先生与对方签订了托管合同。可没想到,没多久,我爱我家工作人员就打来电话,希望李先生能够降低收取的托管费用。对于这一要求,李先生断然拒绝。
不久,李先生便又收到了一条短信,称“现因价格高于市场价过多,我公司决定提前与您解除合同……请您尽快办理交接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刚签订的合同,还不满一个月,市场价能波动到哪里去?
△李先生收到的解约短信。
李先生按照短信要求前往“我爱我家”门店交涉,谁知,与短信上写“要求业主尽快交接”不同,工作人员反而改口称“满一个月再解除合约”。李先生依据合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工作人员又避称“先不谈赔偿”。
反复交涉后,现场一位负责人话锋一转:“有没有一种可能,我们不解除合约了。”李先生一头雾水,质问那为何又发送了解约短信通知?“当初确实想帮你租高一点,但是现在市场确实很难,”经过一番争论,工作人员终于坦白了发送“解除合同”的实际目的,还是希望继续租,但要李先生进行降价“优惠一点”。言下之意,李先生降低一点价格继续合约,对双方都省事。
李先生不同意,他表示要坚持配合“我爱我家”短信的决定,完成解约。双方僵持不下,最终,经过有关部门调解,“我爱我家”工作人员才终于表示愿意按照合同进行提前解约,并赔付违约金。
“压价”实为无奈之举?
近日,记者也以房东身份,联系了上海市静安区我爱我家某门店的销售人员。据其介绍,房屋托管模式所建立的,事实上是房东与中介公司之间的一种“合作”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中介公司向房东设置了45天的“免租期”,期间,无论房屋是否成功出租,房东均不获得收益,但在此之后,即便房屋出租情况发生改变,房东每月也可以获得稳定的房租收益;与此同时,通过向中介公司支付每年980元的“套餐服务费”,房屋后续的维修、维修等事宜,均可以由中介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