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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已建港口码头功能优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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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已建港口码头功能优化提升

据交通运输部消息,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港口功能优化提升交通强国专项试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简称《通知》),公布了第一批14个港口功能优化提升交通强国专项试点项目。

推动已建港口码头功能优化提升,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两个纲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举措,是做好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调整和推动实施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一项长远谋划、分步推进、不断提升的系统工程。为进一步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优化存量港口基础设施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打造绿色低碳、智慧高效的世界一流港口,奋力谱写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水运新篇章,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港口功能优化提升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工作。经各地申报、专家咨询、指导完善和统筹研究,将14个项目纳入第一批试点。

第一批试点项目聚焦四个方面关键事项。一是聚焦落实国家战略,一体化增强港口能力韧性,巩固强化沿海港口“硬核”力量,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二是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在自动化码头操作系统、运输装备、管理平台、北斗应用等方面进行更高水平自主创新。三是聚焦资源集约利用,充分利用现有岸线、水域、土地资源和设施,挖掘潜力、补齐短板、提升效率。四是聚焦新业态新模式,建立港口新型用能结构体系,推动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加快老港区转型,推动港城融合、交旅融合发展。

《通知》要求,依托已建港口码头,坚持专业升级、集约增效、智慧赋能、绿色提质,在码头功能改造和能力提升、港口智慧化改造、绿色低碳改造等方面探索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新场景,力争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第一批试点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试点成果推广应用,推动做好已建港口码头功能优化提升工作,盘活大规模的存量港口资源,提高港口服务保障能力和高质量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