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抵万金,“真金白银”积累的纳税信用更显珍贵。目前,税务部门每年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与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的公告,从今年11月1日起,纳税信用管理开始执行新规定。具体变化是什么?企业将获得哪些实在好处?新规实施即将满月,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和企业人员。
管理方式更科学有效
此次新规进行了“两增加、两调整”,即增加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增加纳税信用评价前指标复核机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调整纳税信用起评分的适用规则、调整D级评价保留2年的措施,适当放宽有关标准。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表示,增加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进一步拓展了我国纳税信用评价管理覆盖范围。同时,也有助于规范其涉税经营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增加纳税信用评价前指标复核机制,有助于消除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体现了我国税收征管不断加大从‘以票管税’向‘信息管税’的改革趋势。”白彦锋说。
“这次改革体现了税务部门在推动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积极作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系系主任毛捷表示,此次实行的纳税信用管理新规定,对纳税信用评级规则进行了优化,尤其是复核机制得到明确,有助于维护市场主体参与纳税信用评级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纳税信用评价更加公平公正。
应用范围不断拓展
“我们公司凭借A级纳税信用获得了一笔500万元的贷款,从申请到资金到账只用了两三天,而且不需要任何抵押。”江西省遂川盛世明天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邹世明尝到了A级纳税信用的“甜头”。这家从事竹木种植、生产、加工的全链条企业,今年复工后资金周转一度紧张。遂川县税务部门了解到该公司2019年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后,及时上门帮助企业通过“银税互动”平台申请到了“财园信贷通”贷款。“有四五家银行看到我们的纳税信用很好,纷纷主动联系我们,愿意让我们申请贷款。关键时刻,我们感受到了纳税信用的宝贵。”邹世明说。
同样受益的还有山东圣利锻造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光明。前不久该公司打算出口转内销,可转产购置设备处处需要花钱,企业资金压力较大。在当地税务部门的辅导帮助下,他申请了“退税e贷”,只用了1个小时100万元就到账了。“足不出户拿到贷款,多亏了平时积累的良好纳税信用。”高光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