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函指出,事情的起因,源于公司近日披露的《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中称,“目前粘胶短纤市场价格报价在13000元/吨以上,较2020年末价格有较大幅度增长。粘胶短纤行业经历三年不景气周期后,市场对目前及后续价格上涨较为乐观。”
对此,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高度关注,要求澳洋健康补充披露以下几点内容:1、1月15日,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称“目前粘胶短纤市场价格报价在12800元/吨以上,较2020年末价格有较大幅度增长。粘胶短纤行业经历三年不景气周期后,市场对目前及后续价格上涨较为乐观。目前公司粘胶短纤销售情况良好”。上述互动易回复时间早于《异动公告》披露时间。
因此,澳洋健康被要求说明:(1)、公司“互动易”平台披露时间早于《异动公告》的原因,披露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影响公司股价的情形。(2)上述信息是否对公司股价具有较大影响,是否达到临时公告披露的标准,公司仅在《异动公告》中进行简单披露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的情形。
2、根据2019年公司年报显示,化学纤维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9.73%,医药物流、医疗服务及康养业务营业收入贡献度超过60%。请结合粘胶短纤市场价格报价情况说明对公司2020年度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并说明“市场对粘胶短纤目前及后续价格上涨较为乐观”的判断依据。并请说明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存在夸大或误导性陈述。
3、请自查并说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六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同时,请说明未来六个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有减持计划,如有,请说明具体内容。
同时,关注函要求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1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深交所还提醒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