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情况如下:原标题:江苏重点奖励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2月13日,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奖励工作的通知》,明确重点奖励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照护病患表现突出的;积极开展疫苗研发等相关科研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深入疫情防控一线,靠前指挥发挥重要作用的;协调调度有力,为疫情防控提供充分保障等事迹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包括备案制管理和编外人员以及临时成立的机构或团队)。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奖励。疫情防控期间可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实效。
《通知》规定,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贡献突出、成绩显著,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或者表彰奖励主管部门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在2020年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定期奖励的嘉奖比例可同时提高。对赴湖北等疫情危重地区,支援当地抗击疫情的医务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2020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以不占用所在单位优秀比例(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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