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财政部。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通知》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密切跟踪相关政策措施落地情况,及时反映情况和问题,确保患者、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以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应享尽享”财税支持政策。
《通知》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加强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监管的重点和监管方式,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做好资金调度,优先保障和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切实保障基层疫情防控及“三保”支出需求。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及时、足额拨付各项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违规问题。加强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同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减少基层负担,做到高效有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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