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显示,抚州市发布了《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了12条政策来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共渡难关,进一步促进抚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除了有序推进复工复建、大力推行网上在线审批、降低企业购地资金使用成本、容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延期缴纳城市基础配套费用、调整预售重点资金使用节点等降低房企资金压力的措施外,此次抚州还新推出了激活市场消费的政策。
“通知”指出,为促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尽快开工,拉动市场消费活力,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由受益财政给予购房户1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起始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具体操作细则由市财政局、房管局共同制定)。
同时,在此期间,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的,购房户全额缴交契税后,由受益财政对购房户所缴纳契税全额予以补贴。加强房价管控,防止房地产企业因购房补贴肆意涨价,真正实现让利于民。
此外,“通知”还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对符合抚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合同备案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提高至60万元。7月1日起恢复至目前的最高额度50万元。
新京报记者 徐倩
本文文章转载自新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