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免征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的雇主缴费。
2020年2月至4月,江苏省还将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免收政策结束后年内缴费仍有困难的,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大型企业,在减半征收同时缴费仍有困难的,或减半征收政策结束后年内缴费仍有困难的,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
据测算,此次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后,江苏将减征三项社会保险费543亿元左右,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将减征510亿元左右,失业保险费将减征15亿元左右,工伤保险费将减征18亿元左右。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梅仕城介绍,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疫情当前,给予企业适当政策支持,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和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
本文文章转载自新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