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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疫情过后还要养殖果子狸?某地政府部门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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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疫情过后还要养殖果子狸?某地政府部门请

  主要信息如下:原标题:疫情过后还要养殖果子狸?某地政府部门请示报告引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吕植领衔的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列出了6种对公共安全有危害的野生动物,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果子狸。

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资料来源:原国家林业局

  连日来,一份某地《关于请求将部分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列入国家有关目录管理的请示》(下称《请示》)在多个微信群里传播,并迅速引发保护界人士的质疑。

  据当地环保人士称,“3月6日开始,这份《请示》在各部门征求意见,并准备上报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这份《请示》称,××是野生动物资源大省。同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产业是重要的特色养殖产业,也是林业精准扶贫的重要产业之一。据统计,××省现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或个人4424家,固定资产投入56.38亿元,年产值62.79亿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1641家,年产值80.6亿元,行业从业人员达12万多人。

  《请示》请求,将部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兽类和鸟类野生动物物种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畜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其中包括绿头鸭、斑嘴鸭、蓝孔雀、环颈雉(七彩山鸡)、鸵鸟、鸿雁、梅花鹿、杂交野猪、果子狸、竹鼠、豪猪等。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这份只有1300多字的《请示》,有三处提到了“果子狸”。

  “又想把果子狸列入允许食用的人工养殖野生动物范围,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一位动物保护界人士说。

  上述环保人士还发现,《请示》显示,“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1641家”。同一天当地媒体公开报道的数据则显示,当地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2836家,经营利用单位822家。“上报的数据明显多了许多。到底哪个数据是真实的?”

  8日上午,当地林业部门一位官员在电话中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数据还没出来,估计下周二会有结果。

  某地《关于请求将部分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列入国家有关目录管理的请示》(部分内容截屏)

  果子狸学名花面狸,是灵猫科、花面狸属食肉动物。作为SARS病毒的中间宿主,果子狸虽然本身不会携带SARS病毒,但它是杂食动物,而且活动范围广泛,与其他的野生动物接触,会沾染上一些病毒。研究发现,野生果子狸身上存在狂犬病毒、旋毛虫、斯氏狸殖吸虫等寄生虫。

  2003年5月23日,深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香港大学宣布,研究人员从野生动物果子狸身上查到的SARS病毒与人体中发现的完全一致。为防止人们食用果子狸肉,导致感染SARS病毒,香港当即禁止果子狸入境。紧接着,广东、上海等地也明令禁止市场上果子狸交易。

  2003年8月,原国家林业局发布相关通知,公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果子狸名列其中。该通知称,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报,并经组织专家论证审核,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可以从事经营利用性驯养繁殖和经营。

  当年10月15日,非典过后,广东省有关部门即宣布,果子狸经营者只要持有营业执照、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和《广东省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销售凭证》,并领取所属野生动物保护站颁发的《广东省陆野生动物经营证明》,便可以经营果子狸。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吕植领衔的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列出了6种对公共安全有危害的野生动物,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果子狸。其余为黑眉曙蛇、虎纹蛙、喜马拉雅旱獭、穿山甲、中华菊头蝠。

  2月27日,国家林草局宣布全面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从业机构。要求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须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件或文书,并一律停止为食用目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

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资料来源:原国家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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