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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网络“收养中介”:孩子未出生QQ群已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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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网络“收养中介”:孩子未出生QQ群已谈价

  情况如下:原标题:孩子未出生QQ群已谈价“送养”网络“收养中介”种种操作让人心惊来源:安徽商报连日来,一企业高管涉嫌性侵养女事件引起各方高度关注,也让“民间收养”、“非法收养”背后存在的各种隐患再次进入大家视野。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调查发现,网上有“救助群”打着救助的幌子,充当起“收养中介”。不管他们是以此诈骗亦或是以此收取中介费牟利,都已涉嫌违法。另外,记者梳理发现,安徽省因“收养”触及刑罚的案件中,亲生父母非法“送养”犯下拐卖儿童罪的,占该省同类犯罪的大多数。

  记者调查

  咨询领养孩子获准进入QQ群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网上有一些名为“某某救助站”的QQ群,实则是发布一些收养儿童的信息。

  4月14日,记者申请加入了一名称中有“救助站”字样的聊天群。一开始群主并没有通过,而是让记者单独与其进行沟通。记者假装咨询领养孩子之后,群主才同意记者入群。进群后,记者发现该群中有30多人,群公告显示:建议使用未实名联系方式;成功之后(上了户为成功)请立即退群。记者发现,该群以资助困难未婚先孕妈妈为名,实则发布收养儿童的信息。

  “有没有那种年龄稍大一点的。”群内一人发布一则信息。而群里一名客户负责人回复称,晚上会统一发布。14日晚,客户负责人发布了相应信息,一共发了16条收养信息。记者看到,信息中包括孕妇所在省份,孕期或孩子出生天数等信息。其中也有安徽孕妇的信息。

  不是伺机诈骗就是涉嫌拐卖儿童

  记者发现,在每条信息的后面都有着“低补”或“中补”的信息。当记者咨询相关问题时,客户负责人回复要求私聊。

  私聊时,客户负责人称,要先付保证金2500元,然后再介绍领养一方和孩子家人联系。“合适接走,保证金不退。不成功继续介绍或者退保证金。”

  那么“低补”或“中补”是什么意思呢?客户负责人表示,“低补”是三万内,“中补”是四万内,是给“送养”一家的补偿。记者看到,该群中发布的信息,大多是还未出生孩子的信息,但是也有少部分是已出生孩子信息,“发布的均为急送,不急送的暂时不发。”群中不时有其他人咨询领养孩子的问题。

  对于此群,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王海波表示,此群的目的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骗取保证金,因对方要求先付保证金,可能是一场骗局,那么群发起人和参与人就涉嫌诈骗;第二种可能是,收养信息真实存在,那么此群发起和参与人收取保证金,充当中介就涉嫌拐卖儿童。

  平台回应

  知乎、腾讯等均表示要严厉打击

  据了解,除了聊天群之外,一些网络平台上也有人发布“儿童送养”、“收养”的帖子。4月13日、14日,知乎平台和腾讯公司均作出了回应。

  4月13日,知乎官方账号“知乎小管家”发布消息称,知乎平台监测到个别用户在站内发布“送养”等可疑信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私自签订收养协议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知乎方面表示,目前平台已对相关违规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并对相关账号进行永封处置。同时知乎升级了安全策略,对相关新增可疑信息做主动筛查。知乎呼吁,如果用户发现类似违规内容,欢迎随时向平台举报。

  4月14日,QQ安全中心官方微博发文称,接到用户举报,有人利用QQ群组进行“儿童送养”违法犯罪活动。针对此事,QQ安全中心已“对举报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后已对相关账号及QQ群组进行了封停处理。”

  腾讯公告表示,对此类违法行为一贯持零容忍态度,将不断升级安全策略,严厉打击利用QQ及QQ群组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也呼吁广大用户,积极举报,共同维护网络生态健康。

  4月15日上午,记者发现,14日记者进入的“某某救助站”群,已经被腾讯公司封停。

  拐卖儿童案中亲生父母犯罪比例大

  记者梳理裁判文书网得知,在“民间收养”、“非法收养”触及犯罪的案件中,亲爹亲妈犯罪的比例较大。我省法院审理判决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一共有200多件,而拐卖儿童犯罪中,亲生父母参与的占一大部分。一些父母送养孩子后,收取了对方“营养费”、“补偿费”,不想已犯下拐卖罪。

  近日,安徽太湖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2019年3月份,太湖县男子蔡某某向其同组村民胡某(另案处理)表示想将其刚出生4个月左右的小女儿送给别人抚养。恰巧的是,一对婚后14年一直未生育的夫妇想抱养一个孩子进行抚养。胡某牵线搭桥。

  同年5月,蔡某某以获取6万元“营养费”为目的,将其小女儿交给这对夫妇,该夫妇当场将6万元现金交给蔡某某。据此法院判决,蔡某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记者发现,我省拐卖儿童案件中,亲生父母与亲人是拐卖的最大元凶,有些父母是因为家境贫寒,无力抚养孩子;有人是重男轻女;有的是非婚生育,出于家庭压力或者感情破裂,选择将孩子送掉;有的父母则是纯粹为了经济利益。

  温馨提示

  如果想要收养,先去民政部门

  王海波律师称,我国法律上对收养有严格的要求,一些“民间收养”不符合法律规定,涉及金钱补偿,往往会违反法律甚至触及刑法。

  王海波称,我国《收养法》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送养人的有: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而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另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需要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王海波提醒称,去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是必不可少的程序,否则可能面临拐卖、遗弃等违法犯罪。

本文文章转载自新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