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江南文明网 > 科技 >

头条 律师解读李国庆“夺章”:股东会决议恐无

条评论

头条 律师解读李国庆“夺章”:股东会决议恐无

  主要情况如下:律师解读李国庆“夺章”事件:手段有问题或涉抢夺罪

  政法大学教授谈李国庆夺公章:肯定要承担刑事责任  

   4月26日下午消息,针对今日引起热议的李国庆率人赴当当抢夺当当公章一事,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浙江律协成员陈文明做出解读。

  今日下午,先是有消息称,李国庆率人上门抢夺当当公章,并发布《告当当全体员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称俞渝仅为董事,无任何职权;李国庆当选董事长,负责公司经营管理。而后,“取章”一事与告知书内容得到证实。

  陈文明指出,作为公司股东来说,采用抢夺公章这样一种形式来控制所谓的公司,是不可取的,也不是应该提倡的;作为公众公司或者公众人物,更不应该采用这种方式。

  《告知书》提到,作为当当公司创始人及控股股东,李国庆已于2020年4月24日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公司依法成立董事会,同时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同日,公司依法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国庆为董事长与总经理。

  对此,陈文明指出,召开股东会都有相应的规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该在开会之前履行通知义务,至少提前15天将开会的议题、内容以及地点、时间,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形式告知股东,如果说没有履行这样一个程序,那这样一个决议,也是属于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天眼查数据显示,在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权划分中,俞渝持股64.20%,李国庆持股27.51%。《告知书》提到,李国庆与俞渝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合计持股91.71%,基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共有原则,李国庆目前实际持股45.855%。(李楠)

本文文章转载自新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