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营斗鱼直播平台的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斗鱼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消息随后在直播圈引发关注。该执行案件源起虎牙前主播高某在跳槽至斗鱼直播后与原平台虎牙直播之间的合同纠纷,斗鱼直播平台因未按照法院要求,冻结高某在该平台的收益并协助执行被法院罚款100万元,随后因未缴纳罚款被列入失信名单。
11月27日,斗鱼直播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该案本质上是虎牙直播与前主播之间的合同纠纷,并非斗鱼欠付第三方费用。斗鱼公司已就该执行判决向法院递交了异议材料。“尽管涉案主播后来在斗鱼开播,但该主播收益由其加入的公会与之结算,执行的事项超出了我们实际可以协助的范围。”
主播签约三个月后跳槽,被判支付违约金200万
11月23日,斗鱼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下称“番禺法院”)。南都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此次斗鱼公司成为失信执行人的依据是一起主播跳槽引发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2018年1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二审判决。
这起案件的涉案主播高某出生于1999年5月,以直播游戏“王者荣耀”为主。2017年2月,虎牙公司作为甲方,与作为乙方的主播高某签订《虎牙主播服务合作协议》,约定高某将虎牙直播作为其直播及解说的独家平台,双方合作期自2017年2月1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止。同年4月,虎牙公司与高某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对合作费用和违约责任等进行了变更约定,其中,违约责任条款中的45万元变更为200万元。签约后,高某以“游弋”的推广名在虎牙直播平台进行游戏“王者荣耀”的直播及解说。
2017年5月起,高某转至斗鱼TV进行游戏直播。虎牙公司随后以违约为由,将高某及其法定监护人诉至番禺法院,索赔200万元违约金及律师费20万元等。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违约,判决高某向虎牙公司支付违约金200万元及律师费80000元等。一审判决后,虎牙公司与高某均提起上诉。2018年12月,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未协助执行、冻结主播收益,斗鱼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据番禺法院作出的(2019)粤0113执786号判决,主播高某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同时被限制消费。
南都记者另从番禺法院于8月5日作出的相关决定书中获悉,今年4月,法院曾要求斗鱼直播平台冻结并提取主播高某在该公司的收入220万元,并提供其收入明细。斗鱼公司随后向法院提交《情况说明》称,高某在该公司可结算金额为零,无可冻结财产。之后,法院以斗鱼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情况说明对其作出罚款处罚,其中,斗鱼公司被罚款100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少杰被罚款10万元。随后,斗鱼公司因未支付罚款而被列入失信名单。
“法院要求斗鱼协助冻结划扣涉案主播收益。尽管涉案主播后来在斗鱼开播,但该主播收益由其加入的公会与之结算,斗鱼与该主播实际没有结算关系,因此我们认为法院要求我们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了我们实际可以协助的范围。”11月27日,斗鱼直播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公司已于今年8月23日向广州番禺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执行异议材料。“番禺法院受理了我们的执行异议申请,案件将于12月18日进行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