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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推出六条“公积金”惠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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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推出六条“公积金”惠民举措

为防控疫情、帮扶企业、促进发展,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推出缓缴、降比或停缴、减免、特办等六条惠民举措。具体如下

一是突出可缓缴,合理分担缴存企业稳岗负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2020年6月30日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供相关决议,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满后次月,需对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财务成本支出,为缴存企业和职工纾困解难,助力度过资金难关。

二是突出降比或停缴,降低企业用人用工成本。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供相关决议,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降低缴存比例或停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办理停缴业务的,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停缴期满后,恢复正常缴存。进一步纾解企业职工疫期困难,支持有序恢复生产。

三是突出减免,加大对贷款职工的保障力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计收的罚息,作退回处理,逾期记录已报送征信部门的,予以调整。符合以上条件的,由中心统一集中处理,无需借款人提出申请,让贷款职工吃上安心丸,真正做到“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 ”。

四是突出帮扶,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从2020年3月份起,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的职工可提取的月度限额由700元提高至1000元。可进一步缓解职工支付房租的压力。五是突出特办,开辟专属绿色通道快速办理。中心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机制,实行办事职工逢进门必测量体温,做好身份证等相关信息登记,以落实“一图一码一指数”为抓手,要求出示“健康码”,实施精准、智慧、高效的“点穴式”管控。针对重点疫区来的办事职工,开辟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引导至办事专窗,避免与其他办事职工和工作人员接触,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理时限。同时,开辟缓缴、降低比例、停缴业务专窗,快速受理单位相关申请,确保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岗复工“两不误”。六是突出便捷,大力提倡“非接触”办理模式。宁波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形式向社会发布了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心网厅、浙里办APP、支付宝APP等线上办理渠道,真正让缴存企业了解政策、读懂政策、用好政策,周到、贴心地开通了“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各种“非接触式”业务办理渠道,还为急需业务办理的职工提供特色预约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