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新闻网6月17日讯(思言) 6月13日,长园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子公司长园和鹰涉嫌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而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公开资料显示,长园集团在2016年6月收购长园和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收购价格为18.8亿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增值率652.02%。
股东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上海王信投资有限公司是交易承担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其承诺长园和鹰2016年、2017年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亿元、2亿元,长园和鹰在2016年-2017年累积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少于3.5亿元。
然而,因长园和鹰的违规行为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度合并利润表虚增营业收入1.4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23亿元;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虚增营业收入2.0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80亿元。
据悉,2019年5月长园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从2018年5月下旬开始,长园集团的股价就一直处于“崩塌”状态,从18元每股一路下跌至今,今日盘中不足5元每股,下跌幅度接近73.1%。
有业内人士认为:“股价下跌的主要原因可能是长园集团的财务数据存在造假,不足以支撑虚高的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