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农商行”)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被罚款1948万元。此次被罚并非孤例,今年3月,北京农商行连收两张百万罚单,12项违规行为涉及票据业务、贷款业务、理财业务等多方面。
业绩方面,上半年北京农商行营收、净利双双下滑。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中报显示,截至6月末,北京农商行营业收入为96.1亿元,同比下降约2.51%;净利润为35.8亿元,同比下降15.07%。
与规模相当的农商行相比,近年来北京农商行个人贷款业务增长相对缓慢。当各大银行在零售业务方面创新不断,北京农商行在这方面表现却稍显落后。此外,为达到IPO相关要求,该行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旷日持久的IPO计划何时能如愿仍值得关注。
逾两千万罚单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公布3张罚单,剑指北京农商行。此次北京农商行共计罚款1948万元,同时,该行时任副行长、监事长于辉以及副行长曾林峰分别被处罚款12.8万元和3.2万元。
罚单具体内容显示,北京农商行存在以下四项违法行为: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以及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义务。
上述违法行为均涉及反洗钱问题。我国《反洗钱法》自2007年开始施行,其中第三十二条明确了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近年来,央行逐渐加大了反洗钱的力度。而银行业成为反洗钱监管“重灾区”,巨额罚单屡见不鲜。
央行反洗钱局发布的《2019年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显示,2019年人行开展反洗钱综合执法中,检查银行业机构1321家,处罚违规机构422家,占处罚违规机构的80%。对银行业违规机构罚款1.44亿元,处罚个人690人,罚款957万元,罚款合计1.5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