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江南文明网 > 金融 > 理财 >

近日,有多位读者反映,房屋租赁公司“城城找房”疑似跑路

条评论

近日,有多位读者反映,房屋租赁公司“城城找房”疑似跑路

租客交了一年的租金后,却又收到了房东的通知,“城城找房”拖欠租金,要求租客搬走或者重新交钱续约。此前,长租公寓跑路事件已发生多次,青岛市住建局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但跑路现象仍时有发生。到底何时才能停止,外地有哪些经验可以借鉴,记者进行了调查。

交了1.5万元房租,房东却说只收到押金

近日,市民朱女士拨打半岛热线电话称,今年8月份,她通过58同城网站查找租房信息。看到城阳某小区有一套房子比较合适,于是就联系了房源发布者,这套房源来自于“城城找房”中介公司的。租房流程跟一般的中介公司没有区别,朱女士询问了一下价格,便跟对方签订了租房协议。在租房的过程中,中介公司表示他们跟房东签订了房屋托管委托协议,一共是三年。所以,租房合同实际上是跟“城城找房”签订的。

但是11月初,朱女士突然接到了房东的电话。对方表示,他们只收到“城城找房”给的押金。本来是说好了三个月给一次租金,但是自己一分钱没拿到,而且中介也联系不上。所以,房东找到朱女士商量,要么解除合同,要么跟房东重新签订协议继续入住。

朱女士说,像她这种情况还有很多,他们也建立了群聊。他们一致认为,房东既然跟中介签订了委托协议,那么中介往外出租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如今中介跑路,应该是房东去找中介,而不应该把租客一赶了之。不过,他们也不愿意跟房东发生纠纷,迫切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这个事情。

员工大量离职,租客房东投诉无门

市民崔女士说,她是今年6月份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一小区租的房子。同样是“城城找房”介绍的房源,前几天也接到了房东的电话,已经超过了交付租金的期限,商量要让崔女士搬走。